“我还没开始,凭什么算嫖娼?” 北京,男子因备考压力大,一时好奇联系“上门服务”,但当对方上门后,他却又害怕反悔,在因嫖资问题与对方发生激烈争吵后,他选择报警求助,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警察到来后不仅带走了涉嫌卖淫的女子,还以“嫖娼未遂”为由,给他开出了一张行政拘留5日的罚单。男子不服,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结果如何?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
事发当年6月20日深夜,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东泽园小区的一间普通住宅内,25岁的韩杰正经历着一场让他追悔莫及的噩梦。
此时已是深夜23时许,韩杰一个人待在家中,面对着即将到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在长期的自学备考中,焦虑和孤独感不断累积。
就在这天晚上,他出门购物回到小区时,无意中看到地上散落着一些印有“特殊服务”字样和联系方式的小卡片。
巨大的备考压力加上一时难以抑制的好奇心,促使他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来肠子都悔青了的决定——他按照卡片上的信息,添加了一个微信昵称为“蜜蜜”的账号。
“蜜蜜”的微信朋友圈和聊天窗口很快发来了大量年轻女子的照片和视频,伴随着极具诱惑性的语言,邀请韩杰挑选一位“放松一下”。
在对方的不断撩拨和自身压力的双重作用下,韩杰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在微信上确定了“服务”内容为“一次、不包夜”,价格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韩杰将自己的详细地址发给了对方,并催促“尽快安排”,大约在6月21日凌晨0时许,一名年轻女子如约而至,敲响了韩杰的家门,这名女子就是“蜜蜜”安排过来的李丽。
![]()
韩杰打开门,将李丽让进屋内,从此刻开始,整个事件急转直下,走向了韩杰完全无法控制的方向,据韩杰事后回忆,就在李丽进门后的短短十几分钟里,他内心的挣扎达到了顶峰。
看着眼前这位陌生的女子,想到自己远在海外留学的女朋友,想到自己的学业和前途,强烈的道德负罪感和对违法行为的恐惧瞬间涌上心头。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犯一个可能毁掉前程的巨大错误。“不行,我不能这么做。”韩杰心里这样想着。他试图与李丽沟通,表示自己改变主意了,不想要这项“服务”了,请她离开。
然而,事情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李丽闻言,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她强硬地要求韩杰必须立即通过微信全额支付约定的费用,否则不会离开。
韩杰则认为,既然服务没有发生,自己顶多支付对方来回的车费作为补偿,双方就费用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李丽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开始用言语羞辱韩杰,并声称自己外面有“同伙”在等候,如果韩杰不给钱,就叫人来“打砸玻璃”,“给韩杰好看”。
为了证明自己并非虚张声势,李丽还粗暴地踢翻了门口的垃圾桶,并推倒了桌上的物品,导致韩杰用于学习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摔落在地,现场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而危险。
面对李丽的恐吓和威胁,韩杰感到极度恐惧,他担心对方真的叫人来实施暴力,危及自身和财产安全,在慌乱和害怕中,他唯一的念头就是寻求公权力的保护。
于是,他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报警,李丽见状,立即冲上来抢夺手机,试图阻止他报警,在双方的拉扯中,韩杰最终成功拨通了报警电话,向警方报告了自己被威胁的情况。
看到韩杰报警,李丽更加气急败坏,与韩杰发生了进一步的肢体冲突,随后趁韩杰不注意,迅速逃离了现场,不久,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面对警察,惊魂未定的韩杰并没有完全坦白事情的全部经过,出于羞愧和害怕,他只简单描述了有人上门威胁、发生纠纷的情况,并未提及此前双方关于“性交易”的约定,由于另一方当事人已经离开,民警在简单了解情况后便离开了。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离开韩杰住处后,李丽感到既害怕又愤怒,她担心韩杰报警会牵连出背后的“组织”,也为自己没能收到钱还惹上麻烦而恼火。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于6月21日上午主动来到朝阳公安分局东坝派出所报案,但她的报案理由是:自己上门“服务”时,遭遇客人韩杰的殴打。
![]()
公安机关介入后,迅速将两起报警并案调查,警方认定,韩杰与李丽之间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合意,并已着手实施(李丽已到达现场并准备“服务”),但因嫖资支付问题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发生实质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嫖娼未遂”。
在履行了告知程序(韩杰在告知笔录上签字表示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后,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认为韩杰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韩杰感到无比委屈和愤怒,他认为自己属于“中止”而非“未遂”,而且自己还是遭受威胁后报警的“受害人”,遂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链(双方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电子数据)完整;处罚程序(受案、传唤、询问、告知、决定、送达)合法;对“未遂”行为在法定幅度内给予“情节较轻”(5日拘留)的处理,量罚适当,遂判决驳回了韩杰全部诉求。
对此,你怎么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