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群众在重庆长寿湖水域擅自使用桨板、皮划艇等设备开展水上娱乐活动,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维护水上秩序、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长寿湖水域安全管理的通告。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将依法管控使用桨板、皮划艇、摩托艇等私人涉水行为的对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长寿湖水域内使用桨板、皮划艇、摩托艇等私人涉水行为。
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巡查管控,对违规进入管控水域的人员和设备,执法人员将依法劝离;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者,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举办体育赛事、专业训练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上述管控水域的,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长寿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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