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印度阿萨姆邦高哈蒂市,38岁的阿米努尔·霍克拿着15份攒了几代人的证件走进高等法院,想推翻2019年“外国人”的裁定。 他以为赢面够大:1951年的NRC记录、1973年的地契、连老父亲都到庭指认亲儿子,结果合议庭只回了六个字:你仍是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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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诉的核心是证明家族在1971年3月24日前就已经定居阿萨姆。 这是《阿萨姆协议》定的国籍划分截止线,孟加拉独立战争爆发的前一天,之后入境的人哪怕住了几十年,原则上也要遣返,1966年到1971年3月24日间入境的,还要剥夺10年选举权,差一天都不行。
他提交的15份材料里,PAN卡、选民证(EPIC)是印度政府发给所有符合年龄居民的通用证件,法院在判决书里写得直白:这两样“众所周知并非国籍证明”,只能说明持有人在这个国家交过税、投过票,和“是不是印度公民”没关系。 学校记录、土地契约也只能证明你在这生活过,构不成国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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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来老父亲当庭认亲,法院说没有书面亲属佐证,口头证词不算法律意义上的血缘链。 1951年的NRC是电脑生成的摘录,不符合印度电子证据的法律认证要求,直接拒采。 父母、祖父母的名字拼写有出入,他说是早年办事员登记错了,家里多次搬迁是因为布拉马普特拉河侵蚀土地,全家被迫挪地方,但法院说他拿不出独立文件证明“河蚀搬迁”这件事,没法把不同村庄登记的几个相似名字归到同一个家族头上。
阿萨姆是全印度唯一推行NRC(国家公民登记册)的邦,2019年最终版刷下来约190万人,占当时邦总人口的5.8%,其中不少是定居三四代的孟加拉裔穆斯林,农村文盲率高,本来就找不到1971年之前的老档案,不少人卡在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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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印度最高法院判《公民法》第6A条合宪,之前认定“外国人”要走外国人法庭的流程,现在区的治安法官就能依据1950年的《阿萨姆移民驱逐法》直接下令把人往孟加拉送。 2026年7月初,同邦Biswanath县刚下了驱逐令给Kayam Ansari,要求24小时内自行离境,不然就强制押送,霍克的后续处置大概率也是这套流程。
判决下达前一周,印度外交部刚在“护照服务日”公开表态,印度护照也只是旅行证件,不是国籍的最终证明,从上到下,日常行政证件和国籍身份的边界被划得很分明。#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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