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学芳,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智能+”技术浪潮与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双重驱动下,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逻辑正从线性推进迈向生态融合。虚拟现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的协同演进,推动数字艺术从创作主体到价值评判的系统性观念转向与艺术范式转型。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非遗文创,构建起“文化采集—智能运用—数字传播”的全链条创新路径;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则开启保护原创能力的“元权利”模式……这些变化共同表明:数智时代文化原创能力崛起,正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新特征。
文化原创能力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核心要素,是激发社会创造力、增强文化自信、扎实推进数字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数智时代防范算法霸权、提升国家文化安全系数、构建数字文化产业主权的重要载体。2025年8 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意味着“人工智能+”主导的人机协同新发展阶段全面开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大力繁荣文化事业。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我国文化原创能力的发展,已从借助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历经移动互联网催生的在线化、网络化阶段,迈入当前数智时代以人工智能技术集群赋能为核心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文化原创能力更加关注个性化和多元化表达,文化原创不再仅依赖个体灵感的偶然迸发,而是演变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与互动式叙事相协同的群体智能涌现(解学芳. 提升数智时代的文化原创能力. 人民日报,2026-03-30(9))。
数智时代文化原创能力的创新发展应遵循四大基准。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数智赋能的全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构建起共创、共建、共享的高质量发展新范式:在生产端发展高质量文化业态,在消费端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文化消费新场景。二是坚持文化守正创新。数智时代的文化守正创新强调技术嵌入性与价值引领性的结合,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兴网络文化资源,实现数智赋能、价值本位与文化审美的三维联动,构建以守正创新为主导的文化原创体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凝聚中国精神。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其一,要推动创作导向转向“以人民为中心”,以新技术融合新元素,反映大众生活、表达大众情感、服务大众精神需求;其二,要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的主体性,推进人民的美好文化生活与数字世界的深度融合,丰富全体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的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其三,要基于“人本”理念构建人机协同赋能的文化原创生态,确保以人类而非以机器为主体的原创能力持续提升。四是面向文化强国目标,着力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文化大国向数字文化强国跨越,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兼具中华文化底蕴与全球化表达力的原创IP,为人类文明新形态贡献中国智慧。
在实践中,数智时代文化原创能力呈现两大趋势。一是优秀传统文化数智化创新成为数字文化产业新常态。根据2023 年12 月发布的《游戏企业应用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调研报告》,国内超九成的企业在游戏环境与物品设计过程中借鉴了传统文化要素。二是创作者经济加快发展,数智技术赋能的新大众文艺加速兴起。数智时代的文化原创日益成为集体智慧的产物,新大众文艺是互联网时代的创作者革命,通过数智技术赋能的大众共创模式,可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精华价值的释放。例如,体现中国审美与中国风格的国产游戏《黑神话·悟空》的成功不仅是作品本身的成功,更是文化、观众与创作者三方协同、共同成就的典范。
前沿科技集群正成为提升文化原创能力的关键技术底座。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进入全面数字化、深度智能化的“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区块链、5G/6G、边缘计算与云渲染等集成式技术全方位介入文化领域。“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突破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呈现出文化创新数智化、沉浸化、体验化等新特征,亟须实现文化原创能力与科技原始创新能力的协同发展:一方面,鼓励文化企业在实时渲染、物理模拟引擎、高级AI 算法等前沿技术领域进行开创性探索;另一方面,以高技术赋能为驱动力,将数智技术作为新型文化劳动工具与要素配置的支撑,打造具有“新动能”的文化科技力,推动我国文化创新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转变。
文化原创能力永续性依托预见性制度安排。建设高质量的文化原创产业体系,亟须以高价值的数据资源作为新型文化生产要素与数字文化资产,建构一个持续创新的制度生态,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和创新力。一方面,加快融合型制度创新,构建保护原始创新、促进人机共融的创新型人才集聚生态,推动文化影响从情绪感染、情感共鸣到思想认同的升维;另一方面,营造激励创作者共创的制度生态,实现文化供给与文化消费的双向赋能,加速进入“中国式创新”引领和主导的新发展阶段,不断推动线下物理空间与线上数字空间的双向赋能,释放文化创意虚实相间的新型文化生产力以激发文化原创活力。
本文摘编自《数字文化产业研究 ( 第五辑 )》(解学芳, 臧志彭主编.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26. 6)一书“前言:数智时代文化原创能力崛起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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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03−085592−3购买
责任编辑:侯俊琳 常春娥
《数字文化产业研究》由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主办,是国内首部聚焦数字文化产业前沿议题的学术辑刊。本辑从理论建构、技术创新、文化传承、伦理安全、消费行为五大维度,系统梳理数智时代文化产业转型逻辑与发展路径。
本辑设六大板块:数字文化产业理论建构与体系探索,解析体系重构逻辑、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理论框架;数字文化消费与行为研究,批判网络视听“唯流量论”、追踪公众认知演化、探究专注惯习的游戏化养成;人工智能与数字文化创新,剖析生成式 AI 驱动的艺术范式转型、探索 AI 赋能民间故事图像转化的实践;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文化,提出民间文艺作品“元权利”保护模式、思考 AIGC 赋能非遗文创全链条;数字文化伦理与安全,研判文化安全挑战、从卢梭思想与马克思矛盾观视角审视 AI 时代人的困境与机器人道德价值;前沿报告发布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指数研究成果。
本辑旨在剖析数字文化产业在新时代的变革机理与演进脉络,为学术研究、政策制定与产业实践提供新思路,亦为公众理解数字文明时代的文化现实与未来走向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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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刘四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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