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6月24日,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下称“郑煤集团王庄煤矿”)因涉3项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8万元,处罚机关是新密市应急管理局。
![]()
内容显示,郑煤集团王庄煤矿的违法事实是:1.调阅视频监控发现11051综采工作面3名工人未穿着带反光标识的工作衣;2.随机抽查20台自救器,有4台自救器损坏不起作用;3.现场检查发现矿井机修房在用的19盏非信息化一体式矿灯,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在用的2台充灯架,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均超过强制报废年限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其罚款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新密)应急管罚﹝2026﹞执法三中MK002号。
![]()
此外,2025年12月29日,其还曾因“煤矿矿区南部巷道进入矿区边界保护煤柱(岩巷)违法违规案”,被新密市应急管理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密)应急罚﹝2025﹞执法二中013号。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成立于2005年,负责人崔剑。其母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597947.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泽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