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龚X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且驾驶证处于扣留状态,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当事人陷入困境。高永帅律师介入此案,全面查阅材料,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龚X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轻缓刑罚。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经验丰富。
2025年1月2日晚,龚X像往常一样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不少白酒。聚餐结束后,他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没开多远就在车内昏睡过去,随后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7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更糟糕的是,龚X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案发时仍处于此前因酒驾被依法“扣留”的状态。很快,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龚X提起公诉,这让龚X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龚X是通过一位老同事的间接推荐找到了高永帅律师。老同事多年前遇到过类似的刑事麻烦,就是请高永帅律师帮忙顺利解决的。老同事只简单说了句高律师靠谱,没有多讲。当时龚X已经走投无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辗转找到了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高律师听完案情后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好几页要点。那一刻龚X就觉得,这次找对人了。
接受委托后,高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第一时间全面查阅了案件材料,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和相关证据。同时,结合龚X到案后的态度与情节,高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龚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龚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本案未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并建议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节,对龚X适用缓刑。
庭前,高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公诉人的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清晰阐述辩护观点,指出龚X存在的从轻情节。整个庭审持续了2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5页。
案件最终判决,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的意见,认定龚X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法院同时指出,龚X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本次系在驾驶证扣留期间再次醉驾,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龚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前先行羁押日期依法予以折抵)。收到判决书那天,龚X原本焦虑绝望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欣慰,他知道,虽然没有争取到缓刑,但这个结果已经比他预想的要好很多。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高永帅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高永帅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酒后切勿驾车,一旦发生醉驾情况,要及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律师工作,争取从轻处罚。作为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定能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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