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次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干预或插手特定事务,将受到严肃追责。
具体是哪些事不能碰,碰到请托怎么办,后果有多重呢?下面咱详细的说说。
一、哪些行为算违规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关系,插手不该管的事,就是违规。常见情形包括:
· 司法案件:帮人说情、打听案情、违规操作。遇此情况,必须如实记录来电人、时间、内容等信息。
· 干部选拔:为某人违规打招呼、递条子、操纵程序。坚决不能做,还要主动向上报告。
· 工程与项目审批:帮人围标串标、违规审批、给不合格企业开绿灯。不合规定的事,一律不办。
· 执纪执法:内部人员打听案情、说情干预,同样要登记报告,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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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遇到请托怎么办
按四步处理:
1. 当场拒绝:明确告知对方这是违规行为。
2. 全程留痕:记下时间、地点、人物和通话内容,保存录音、截图、短信等证据。
3. 及时报告:向上级或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组织会给予保护。
4. 做好登记:按要求填表归档。
特别提醒:如果不报告、不登记,本人也要被追责。
三、处理后果有多重
· 对请托人:干预插手本身即违纪,根据情节,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 对受请托人:接受请托且未报告登记的,情节较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如果不仅不报告,还违规办了事,将合并处理,后果更严重。
四、给公职人员的四点提醒
第一,别当“好好先生”。怕得罪人就不报告,看似讲情面,实则没有公心,最后害人害己。
第二,坚持原则讲党性。讲原则别讲面子,讲党性别徇私情。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第三,主动学习规定。建议看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第四,拿不准就请示。不确定的事别自己拍板,向上级或纪检部门问清楚,比事后受处分强得多。
组织赋予公职人员的职责是秉公办事,不是做人情。红线已经划清,希望大家严于律己,守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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