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一批新规正式实施。超龄劳动者权益有法规明确保障,新能源车新国标正式施行,浙江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看看这些新规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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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持续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切实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指导意见》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明确,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和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省级层面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其中涉及用地的,分别按用地面积的100%、60%和40%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涉及用海(不含新增围填海)的,分别按填海面积的50%、30%、20%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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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浙江出台办法
近期,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规定了国合基地建设的重点任务、基本建设条件、运行与管理等内容。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国合基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国合基地开展科技合作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及成效作为下一轮国合基地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支持在浙的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发展,在科技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的,可纳入浙江补助范围。
浙江加强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规范管理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对标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新定位、新要求,将“国际联合实验室”明确为省级平台基地,相应地建立与省级平台基地运行相匹配的管理制度。按照“建平台更要管平台用平台”的原则,明确了各方的管理职责,完善从申报认定、验收考核到常态化运行、定期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建立符合国际合作特点和科研规律的定期考核评估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支持、淘汰机制,选树一批“标杆型联合实验室”,切实提升平台建设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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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浙江指导意见来了
日前,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
外资研发中心是外商投资在浙江设立从事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的机构,包括独立法人、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修订后政策举措包括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研发便利度、鼓励引进海外人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四方面18条内容。
合理量化罚款!《浙江省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
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浙江省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基准》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立足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及的具体事实和情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进行细化量化,形成的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形,依照《基准》有关规定,对照《浙江省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行使裁量权,确定处罚幅度;对于《基准表》中未列明的行政处罚事项,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基准》还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因素,在法定幅度内划分了三个档次的罚款金额,确保合理规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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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施行
2026年7月1日起,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适用范围,对于个人通过红筹结构进行的返程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以获得股权或控制权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均有影响。
五部门联合发文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日前,人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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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比如对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也可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中药说明书“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将禁标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即2026年7月1日)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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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这8种药品医保不再报销
根据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于2025年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贝那鲁肽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等8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结束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8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买新能源车的请注意!两项新国标实施
2026年7月1日起,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正式实施。
- 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包括:明确实现“一键断电”的装置为物理断电装置、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等。
- 电池新国标包括:修订热扩散测试的技术要求、新增测试项目等。
内容综合自央视新闻、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商务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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