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持刀逼她外出对质,沿途殴打、撕烂她的衣服。凌晨三点,她趁隙钻进驾驶室想要逃离——丈夫爬上引擎盖阻拦。她猛打方向盘加速,丈夫被甩到车门边,最终撞上花池身亡。
石家庄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11年。6月28日,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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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凌晨到底发生了什么
曹某某,26岁,河北邢台人。丈夫刘某某,27岁。
2024年5月20日晚,曹某某和女性好友王某吃饭。丈夫怀疑饭局上有别的男性在场。
5月21日凌晨1点多,喝了酒的刘某某回到家,持刀质问妻子,逼她一起开车去找王某对质。沿途,他不停地威胁和殴打。
行车记录仪拍下了全过程——刘某某驾车途中多次闯红灯。曹某某曾趁机把刀扔出车窗,又被刘某某捡了回来。
凌晨2点47分,两人到达王某家楼下。因王某没接电话,刘某某将曹某某拖到车尾殴打,撕烂了她的上衣和裤子。
曹某某的父亲事后看到监控视频时说:“把她的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内裤也没了,打得她都受不了,我看都不敢看这个视频,形容不上来。 ”
凌晨3点9分,曹某某趁丈夫蹲在车外翻看她手机时,钻进驾驶室启动汽车,想要离开。
刘某某见状爬上引擎盖阻拦。曹某某继续加速,大幅转动方向盘,刘某某被甩到副驾驶车门处,仍然扒住车随车前行。
不到一分钟——凌晨3点10分,车辆撞上路口花池。刘某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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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构成正当防卫
2025年3月24日,石家庄中院一审宣判: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五万四千余元。
曹某某上诉,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2026年6月28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的核心评判是:被害人刘某某对曹某某没有家暴行为,案发前对曹某某进行踢拽殴打非严重暴力行为 ,曹某某并无实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必要。
法院还认为,曹某某因自身不当行为引发婚姻家庭矛盾,双方均不能理智处理,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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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背景为何未被采纳
曹某某的父亲说得很直接:“他是在家暴啊,我女儿才是受害者。 当时女儿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她就是想逃走。”
好友王某也向司法机关证实,曹某某曾提到夫妻经常吵架,丈夫甚至会动手。
但法院最终认定,案发时刘某某的行为不属于“严重暴力”——尽管他持刀、殴打、撕烂了妻子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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