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6月28日,记者获悉,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宁静的道路交通环境,多部门联合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深挖源头、溯源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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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深挖源头、溯源倒查。
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典型案例,在这批案例中,一起围绕给电动自行车安装脚踏板并对外销售的案例引发关注。
2026年4月13日,当事人从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处购买15辆“快马”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购进价格为每辆799元,共计1198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电动自行车时留存有进货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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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深挖源头、溯源倒查。
据当事人陈述,其将7辆“快马”电动自行车(不含电池)以799元/辆的价格批发销售给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另销售“快马”电动自行车(含电池)2辆,价格为1560元/辆、1400元/辆(以旧换新)。
当事人后购进脚踏板,安装在剩余“快马”电动自行上,截止执法人员2026年5月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6辆安装脚踏板的“快马”电动自行车在售,每辆电动自行车下方两侧各安装有长度为12厘米的脚踏板,经查阅,涉案6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其合格证第二部分产品合格证参数显示的整车图样中均未安装有脚踏板。
由于涉案6辆安装了脚踏板的电动自行车均未安装蓄电池,故货值金额以购进价格计算,总计4794元(799x6=4794)。
当事人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脚踏板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属于销售非法加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从事经营性加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794元。
电动自行车改装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是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本案的查处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安全出行的期盼,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守护群众“车轮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任何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属违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极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购车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行为,共同守护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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