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截至6月27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已超863万个,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变化着。
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公布惩治“逃废债”的典型案例,不断完善治理逃废债的裁判规则和执行措施,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但解决老赖“逃废债”的问题并非一蹴而就,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有钱不还,用尽各种方式躲避债务、转移财产,给追债执行带来了诸多阻力。悬赏财产线索并给予举报者奖励便成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年2月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陈金迪的财产线索,将这名长期活跃在浙江诸暨的商界人物再次拉进了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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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迪 资料图。本文图片除标注外,均由受访者提供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有五年,陈金迪在许多债权人眼里,成了一名被悬赏的“资深”老赖,颇具典型性。
年过六旬的陈金迪,多年来从事百货、商业房产等生意,是当地知名商人。2017年之后,他和其雄风集团因拖欠银行贷款等原因,屡次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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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迪及其雄风集团涉案的部分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法院执行信息显示,陈金迪牵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裁判文书多达26份,他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2起,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的案件18起;其贷款(执行款)涉及的债权方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共约20家。据债权方不完全统计,陈金迪至今拖欠款项或达20亿左右。
身陷债务旋涡的陈金迪,近年来在与银行、法院的博弈中闪转腾挪。有债权方律师指出,陈金迪目前仍实际控制大型商场等资产,但其利用转移隐匿资产、股权代持、虚假诉讼等手段恶意“逃废债”。
针对陈金迪涉嫌虚假诉讼、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控告,绍兴越城、诸暨等地警方已介入调查。近日,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致电联系陈金迪,但对方均未接听;截至发稿前,陈金迪亦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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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拖欠银行借款被纳入“失信”,
在18起案件中“限高”
2026年6月下旬,律师李胜蓝收到了浙江省高级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作为债权方委托代理人,他认为这份裁定进一步证明了陈金迪涉嫌虚假诉讼的事实。
“他并不是完全没钱没资产,而是通过各种手段逃废债。”李胜蓝称。
早年做电器生意的陈金迪,在21世纪初成立雄风集团,涉足百货、商业房产,并将商业触角从浙江伸至重庆等地。向银行贷款是陈金迪解决资金问题的捷径。比如他实际控制的重庆雄风百货广场公司,几年间获得银行贷款数亿元。
2017年之后,陈金迪陆续卷入被银行追债的诉讼。
2017年5月,因为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发放的2000万元贷款,陈金迪的雄风集团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后两年间,雄风集团分别被法院判决对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温州银行杭州分行、南京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发放的相关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陈金迪和雄风集团因为拖欠银行贷款本金,分别被交通银行诸暨支行、工商银行诸暨支行、建设银行诸暨支行(两次)起诉追讨借款,所欠本金分别为4949万元、4190万元、4850万元、7610万元。
2021年,法院判雄风集团向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400万元;2022年,重庆雄风百货广场公司被判偿还农业银行北碚支行的借款本金约2.8亿元。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陈金迪和雄风集团涉及的金融借款案件,已公布的裁判文书有26份,生效时间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
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梳理的信息显示,陈金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2起,其中有17起案件公布了尚未履行的标的——总计超过9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陈金迪和雄风集团拖欠借款(执行款)涉及的银行约20家,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诸暨农商银行等。
李胜蓝称,他结合各债权方的信息进行统计,陈金迪及其实控企业拖欠的金融借款(执行款)超过17亿元,加上利息约20亿元。
2021年8月,陈金迪被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陈金迪还在18起执行案件中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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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陈金迪海外房产的图片。
被控“逃废债”:
股权代持背后的隐形投资人
陈金迪如何应对巨额银行债务?他为什么被债权方指控“逃废债”?
所谓“逃废债”,是金融术语“逃废银行债务”或“逃废债务”的简称,一般指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而是通过隐匿转移财产、虚假交易、虚假诉讼等方式,恶意逃避清偿责任的行为。
“陈金迪在国内负债累累,他和家人却可以在国外住豪华别墅。”李胜蓝出示相关房产信息称,澳大利亚律师查询发现,陈金迪2014年在墨尔本购买了一套别墅,花费550万澳元(折算人民币约2500万元),目前该房产市值约750万澳元(人民币约3500万元)。出入境记录显示,近年来陈金迪和家人频繁往返于中国和澳大利亚。
2019年12月,陈金迪将其名下两份人寿保险,无偿变更投保人为其女儿陈某。2023年陈某将保单退保,直接取得退保款合计550万余元。
2025年11月,债权人将陈金迪和他女儿告上法庭,认为其变更保险投保人系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利益,请求确认该变更行为无效。不过,法院认为债权人并非相对人,与保险合同无直接利害关系,以原告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深陷债务危机的雄风集团,2023年被陈金迪变更名称为浙江科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雄风系”关联公司多数被注销。而在此之前,浙江万风商业集团及其“万风系”在诸暨商界陆续涌现。
绍兴市中级法院2025年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陈金迪系雄风集团以及万风公司、好乐品公司等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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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股份代持协议书。陈金迪被指将其股权交由亲属代持。
相关案件审理披露了9份《股份代持协议书》。这些协议表明,陈金迪拥有浙江万风商贸公司、浙江好乐品网络公司、诸暨市翔飞电器公司、重庆芝垣商贸公司的100%股权,拥有诸暨雄风新天地购物中心49%的股权。2016年至2018年期间,陈金迪将上述企业股权委托陈某建、陈某丽、陈某苗、孟某辉等人“代为持有”。代持股份者均为陈金迪亲属或好友,代持协议里均有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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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万风新天地商场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陈金迪配偶郭某霞原为诸暨裕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唯一投资人。2019年郭某霞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二人女儿,此后该股权经历多轮来回划转:由女儿转至女婿名下,后续又转回女儿持有,股权在女儿、女婿之间多次变更流转。时隔三年后,该股权再次拆分转让,最终由女儿转出至陈某丽、孟某辉等人名下。该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共8家,通过基金、股权、股票债券等渠道间接投资企业合计333家。
李胜蓝律师认为,由他人代持企业股权,是陈金迪夫妇隐匿资产的重要手段,这给债权人追债和法院执行设置了障碍。
涉嫌虚假诉讼且拒执?
警方已介入调查
2026年2月,重庆第一中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陈金迪夫妇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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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中院的悬赏公告(部分)
重庆第一中院执行的案件,涉及陈金迪及其公司拖欠农业银行北碚支行的借款本金2.8亿元。李胜蓝是此案债权方代理律师,据其介绍,法院曾扣押陈金迪退赔款一千多万元,众多债权银行纷纷申请分配,奈何“僧多粥少”。
陈金迪到底还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
在诸暨的市中心,有座大型商场叫“万风新天地”,建筑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是陈金迪与当地另一商人合伙建设。后来陈金迪通过向浙商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收购合伙人股权获得商场整体资产。在近年来的宣传报道中,陈金迪的身份是该商场的负责人——万风商业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
李胜蓝代表债权方向法院申请执行万风新天地商场的资产,却遇到难题——涉及该商场所有权的两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上都没有陈金迪的名字:一家由其他自然人持股,另一家的大股东是浙商资产旗下的公司。
“当地人都知道这商场是他的,但纸面上又很难认定是他的。”李胜蓝称,除了隐匿资产,陈金迪还涉嫌虚假诉讼、拒绝执行判决。
陈金迪的雄风集团拖欠中国银行诸暨支行借款五千多万元。2023年法院拍卖雄风集团房产时,三家商贸公司以其已租赁房产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中国银行方面认为,三家公司所谓租赁涉案房产与事实不符,涉嫌虚假诉讼。工商信息显示,上述三家公司要么由陈金迪实控的万风公司持股,要么由曾帮他代持股权的亲属陈某丽负责。
这起执行异议之诉被诸暨法院驳回,陈金迪等人被控告涉嫌虚假诉讼。
在陈金迪及其公司欠农行借款2.8亿元的案件中,浙江好乐品网络公司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债权方起诉好乐品公司两名原股东。审理期间,浙江万风商贸公司以好乐品公司欠其1000万元为由,申请仲裁并在达成调解后申请法院执行——对方归还1000万元,两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债权方认为上述仲裁调解书虚构事实、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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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院的执行裁定书(部分)
绍兴市中级法院查明,涉案1000万元是“走账”款项,并非真实借款,当事人存在“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情形,裁定不予执行绍兴仲裁委的相关调解书。此后,万风商贸公司等申请复议,2026年6月被浙江高院驳回。
“这说明两级法院都认定他们在搞虚假诉讼。”近日收到裁定书的李胜蓝告诉澎湃新闻,他控告陈金迪涉嫌虚假诉讼一案,此前已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受理。目前他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将提供裁定书等新证据。
据李胜蓝介绍,陈金迪的雄风公司有笔应收股权转让款1297万元,却流向了万风公司的账户。他认为这是陈金迪有意规避债务清偿,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诸暨警方已对此案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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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警方的受案回执
为了解相关情况,6月25日至27日,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陈金迪,其均未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目前,被债权人指控“逃废债”的陈金迪,其名字仍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公布惩治“逃废债”的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将不断完善治理逃废债的裁判规则和执行措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逃废债的人,最终逃不掉法律的惩罚。”李胜蓝说。
本期编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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