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维波等工作人员
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6年6月24日,市政府决定,任命:
李维波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王震之后);
李峰为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华为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张毅为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钰为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湘琴为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东岳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冷春的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主任职务;
任焕盛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浩的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1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的提请,于2026年6月26日表决通过,任命:
刘振全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家红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闫蕾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磊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陈正飞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令庆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孟凡利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免去:
刘振全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任家红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闫蕾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磊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正飞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令庆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孟凡利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宇翔、刘子庆同志辞去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6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6年6月26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曹宇翔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子庆同志辞去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青岛日报、聊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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