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6年6月26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0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持股现状
截至公告披露日,丁彦辉持有艾比森股份124,671,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丁彦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124,671,149 33.78%
注:以上数据来源为公司公告,数字计算差异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根据公告,丁彦辉的减持计划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具体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期间除外)。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具体安排如下:
- 减持数量:不超过11,073,009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股份来源: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的股份、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等。
历史承诺履行情况
公告同时披露了丁彦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履行情况。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丁彦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且在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2021年定增时,其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并承诺定增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表示,丁彦辉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禁止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
艾比森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丁彦辉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时间、价格。同时,公司强调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根据公告,艾比森目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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