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周文德 通讯员 高静 赵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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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是检察履职的根与魂,“司法为民、宽严相济”是驿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党员和检察官坚守的办案信条。长期以来,第一检察部坚持党建统领刑事检察全流程,依托党员先锋岗,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践行教育挽救、为民解忧的初心,这起在校学生包庇案,正是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鲜活实践。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未成年人古某多次盗取他人黄金首饰、名牌箱包,因自身不便销赃,隐瞒盗窃实情,谎称财物系父亲赠送,委托好友朱某代为变卖。朱某不知情下帮忙售卖,获利2.36万元后按照古某要求自留762元,其余全部转交古某。被害人报警后,古某向朱某坦白盗窃事实,以家中患病老人经不起打击为由,哀求朱某替自己顶罪。
朱某父母双亡,长期缺少家庭管束,受错误“江湖义气”思想影响,答应包庇好友。二人共同伪造聊天记录,朱某主动投案作出虚假供述,意图掩盖古某盗窃行为,扰乱司法秩序,涉嫌包庇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以“教育、感化、挽救”理念为指引,全面开展实质性审查。
办案检察官细致梳理朱某成长轨迹:她仍是在校大学生,无任何前科劣迹,属于初犯;事前并未参与盗窃、销赃共谋,包庇行为仅源于认知偏差与年少义气,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主动坦白伪造证据、虚假投案的行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真挚。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承办检察官综合全案审慎研判:朱某系在校学生、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古某盗窃金额亦未达数额巨大标准,综合认定朱某包庇行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建议适用相对不起诉。经过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检委会研究,大家一致认为,一纸公诉文书或许能简单结案,却会给青年大学生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彻底断送其求学之路,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最终决定依法对朱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司法办案有温度,为民服务无止境,第一检察部持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检察职能推动高效能治理。承办检察官与朱某促膝谈心,纠正她“义气大于法理”的错误认知,讲明包庇顶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正确是非观。
党建与业务融合绝非纸面口号,工作过程中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一方面,党建引领实现精准司法,承办检察官跳出“一诉了之”的粗放模式,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精细化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守住依法履职底线。另一方面,坚持“如我在诉”践行司法为民,不起诉决定保全朱某的求学前途,配套走心谈话、法治教育扭转青年学生错误法律观念,有效防范再犯罪风险。案件兼顾法理与情理,既依法打击包庇违法行为,又体恤青年学生成长现实困境,让群众真切感受检察温度。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将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做到办案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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