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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万能学爸。
今天学爸要聊的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透着一股荒诞感。
说是青海西宁,一位62岁的中学校长,和比自己小21岁的女教师保持了长达十几年的关系!
两个人想要孩子,但一个快六十了,一个快四十了自然怀不上,那咋办呢?
他们想到了试管婴儿,可我国的试管婴儿技术有明确规定,只对合法夫妻开放。
于是这两位教育工作者干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事,找街边小广告,买了一张假结婚证。
然后拿着这张假证,跑到外省的医院里,成功做了试管,先后生下了两个孩子。
直到后来卫生健康部门在"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的倒查行动中,发现了这对鸳鸯,俩人双双获刑。
学爸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判决书,这件事里藏着太多值得聊的东西,一起来跟学爸看看吧!
01
先来认识一下两位主角,张某,男性,1962年出生,案发时已经在西宁某中学当了多年的法定代表人兼校长。
他有合法的婚姻,有家庭,有妻子,这个身份是他后面一切荒唐行为的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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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主角是李某,女性,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26岁的她通过考核进入张某所在的中学任教,成为张某的下属。
二十六岁、硕士毕业、青春正好的年轻女教师,放在任何一所学校里都是重点培养的苗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姑娘,在入职一年之后和自己的校长开始了关系。
这时候张某47岁,已婚已育;李某27岁,未婚,两个人差了整整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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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从2010年到被查处的2024年,这段关系持续了14年!
14年,不是14个月,不是14天!一个女人从27岁到41岁,居然把自己整个最好的年华,放在了一段连合法身份都没有的关系里。
我都没法想象他俩有多爱,时间来到2021年,这时候张某59岁,李某38岁,两个人的关系已经维持了11年,但他们遇到了一个问题,他们想要孩子。
可是自然受孕已经不现实了,张某年纪太大,李某也踏入了高龄生育的门槛,于是他们把目光投向了试管婴儿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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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开头我说了,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体外受精、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只向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开放。
医疗机构在开展手术前,必须核验就诊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严禁对非夫妻关系的人实施相关技术。
这个规定不是摆设是有道理的,它涉及到子代的法律身份、亲权关系、遗传伦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可张某和李某不是夫妻,他不可能去民政局再领一张真的结婚证,这两个人就按街边张贴的"办证"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了造假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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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把各自的身份证信息、合成的"结婚证照片"发给对方,花钱定制了一本伪造的结婚证。
就这样,两名教育工作者商量出来的解决方案,不是"依法解除原有婚姻再结婚",不是"想别的合法的办法",而是买假证。
拿着这本假结婚证,两个人跑到了外省的一家医院,他们把那本假证一亮,医院核验了证件,居然成功过关。
体外受精、胚胎培养、胚胎移植,全套流程走下来,2022年到2023年间李某先后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分娩了两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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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两人把假结婚证原件销毁丢弃,以为这样就可以把所有痕迹都抹掉。
但天网恢恢,2024年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及线索倒查"行动。
所以这对靠假证走完试管流程的"夫妻"被捞了出来,张某接到民警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一个月后李某也被抓获归案,两个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公开最终判决:张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李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区别在于张某虽有自首情节可从轻,但情节较重;李某需要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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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六个月,罚金三千,就是一个62岁的中学校长用14年时间、一张假结婚证、两个试管婴儿孩子,换来的全部代价。
学爸看完心里简直太多槽点,每一个都经不起推敲,但每一个都真实发生了。
他俩身为教育工作者,却把"买假证"当成了解决问题的方式。
校长在全校大会上讲"以德立身",教师在课堂上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可是当他们自己遇到法律障碍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敬畏法律、寻找合法路径,而是"找个小广告打电话买个假证"。
如果学校里有一个孩子,为了蒙混过关弄了一份假的成绩单,这两位会怎么处理?
这就是学爸最不能接受的地方,双标!你站在讲台上拿纪律管别人,观众席上的人以为你是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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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大家发现,标杆自己歪得比谁都厉害,这种崩塌,不是砸在两个人身上,是砸在"校长"和"教师"这两个称谓的社会信用上。
而这俩人处了14年关系,为什么没人管?
要知道一所学校里,校长和女教师保持关系长达十余年,生了两孩子,不可能没人知道。
学爸觉得这暴露的是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一些封闭的权力结构里,越界行为之所以能持续,不是因为它隐蔽,而是因为整个系统选择了"看破不说破"。
当事人是校长,是掌握教职工前途的人,你举报还是不举报?举报了,结果不明,自己可能先被穿小鞋;不举报,至少太平。
很多人想的不是"这不对",而是"这事跟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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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集体沉默本身就是一种纵容,而恰恰是这种纵容,让张某觉得自己可以一直越界下去,甚至延伸到买假证、骗医院、做试管,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没人管我"。
而是学爸觉得最离谱的一点是,外省那家医院为什么没有核验出假证?
一份街边小广告看到的花了点钱买来的假结婚证,居然能成功骗过一家正规医院的生殖中心?
这说明在当时的核验流程中,工作人员可能只是肉眼看了看证件的外观,没有联网核验。
这暴露的是辅助生殖监管链条上的一道裂缝,两个人被抓了、判了,这本假证骗过的流程不一定就意味着制度补上了。
下次如果有人用同样方式、在另一家医院尝试,还会不会成功?光抓人不补漏洞,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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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注意到,这桩案子里所有的讨论都围绕着校长和女教师,但有两个最无辜的人几乎没有人提,那两个通过试管婴儿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
学爸算了一下时间,2022年到2023年先后出生,到2024年案发的时候也就一岁多,到判决下来也就两三岁的年纪。
他们的父亲62岁了,被判了拘役六个月,出来以后按法律规定大概率会被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
他们的母亲41岁,被判了缓刑,留下了刑事案底,这两个孩子从一懂事开始,就要面对爸爸是罪犯,妈妈也是罪犯的现实。
而这一切是他们的父母在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之前,就已经用那张假结婚证写好了的结局。
学爸没有指责这两个孩子的意思,每一个来到世界上的孩子都是无辜的,我想说的是一个人在选择用违法手段追求自己想要的"完整人生"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种方式产出的"完整",从根子上就是残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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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这件事的本质是"两个人为爱脑子发热",我不同意。表面上是"热",核心是"冷"。
他们的计划太周密了:知道本地不行去外省,知道审核要结婚证就造假证,做完手术就销毁证据。
长达三年的操作,每一步都经过了冷静的计算,不是"一时冲动",是"长期筹谋"。
他们唯一没算到的,是卫健部门会专项整治和线索倒查,而这个没算到恰好证明了法律也许会迟到,但不会一直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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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还有一句话想说,这事儿判了,俩人获刑了,看起来有了一个结果,但我更想说不要以为自己是教育工作者、是"体面人",法律就会对你网开一面。
法院驳回了"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态度非常清楚—。你的身份、你的地位,不是减分的理由,反而因为你是校长、是教师,知法犯法更应严惩。
其次,也不要以为销毁了证据就没事。他们把假结婚证原件扔了,但医院保留的复印件、银行流水、门诊病历、证人证言一样不少。在现代法律体系面前,"毁证等于清白"的时代早就过去了。
最后也是学爸想对所有人说的话,你要孩子的愿望再强烈,也不是你可以违法操作的理由。
借假证换来的孩子,你一出生就给不了他们一个干净的身份、一个安稳的成长环境。
到头来,最受伤的,永远是那两个什么都没做错的小生命。
网友评价:
TU-160:宁可做有资源者的小三,也不做无资源者的配偶,社会和自然从来都只会践行丛林法则,14年,那的确不是普通的权色交易了
花海一片:我都纳了闷了,两个人既然这么爱,为啥不和原配离婚?而且还试了两个孩子,这是多爱啊,和原配我估计都没有这么认真上心
云吃吃:所以被抓是用假证件,不是重婚是吗?买卖证件罪获刑?这时候又不提重婚了?男老登找小三不重婚,16岁嫁人女逃跑自由恋爱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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