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悲剧或有意外成分,但它所暴露出的乡村基层药店运营乱象,绝不可等闲视之
5月1日,吉林长岭县12岁女孩吕嘉琪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一天。据红星新闻报道,当天上午,她在刚吃完第三次感冒药后不久摔倒在地,呼吸、心跳骤停。女孩的离去留下一串疑问:一场普通感冒,一次药店购药,如何演变成一场痛心的悲剧?
姐姐吕嘉欣称,妹妹出现咳嗽、感冒症状后,母亲前往一医药公司买药。当时药店老板徐某某不在,电话中凭口述症状,让母亲拿了其自行搭配的七种药品:新诺明、咳必清、咳平、克咳敏、甘草片、泼尼松、蒲地蓝消炎片。这些均为未标注药名、用量、禁忌、有效期的拆零售卖药品。出店时两人相遇,徐某某肯定地表示药没有问题。
没想到,吕嘉琪在服用第三次药后出现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系急性心梗死。《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死者系因罹患心肌致密化不全型心肌病,导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这是一种先天性心肌发育异常的罕见病,吕嘉欣称法医表示“该病若不尸检,临床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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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琪生前照片
若是在无人为诱因情况下,女孩只因先天罕见病离世,那面对不可控的横祸,我们只能慨叹生命无常。然而,此事却没那么简单:药店老板仅凭电话口述就敢为“儿童感冒配七种药”,法医的鉴定报告也指出,一个促进因素为呼吸道感染与药物作用的叠加,女孩“所服用的咳必清被认定为死亡过程中的促进因素”。就此而言,一个女孩生命的逝去,恐怕不能简单地让“先天病”背锅。
此事最大的疑问是:针对12岁女孩的普通感冒,药店老板何以推荐并搭配销售七种药?药多量大,且按成人剂量,为何敢于如此用药,置儿童生命安全于何地?其中一种恰“在其死亡过程中起促进作用”,偶然中是否透出某种必然性?它在这起意外中责任占比多少?期待后续卫健部门调查给出可服众的责任认定和划分。
在追问药店为何敢如此明目张胆地配药之前,有两个细节值得深究:一是该店执业药师的注册已于今年1月过期,药店实际处于“无执业药师”状态;二是事后当地卫健局认定药店负责人徐某某此前曾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这些近乎“草菅人命”的操作,不能不让人发问,徐某某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目前,该药店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拟被罚款23万、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款5万,这样的处罚是必要的法律震慑。只是,这两张罚单均来自死者家属的举报,这种被动监管是否意味着长效动态适时监管有疏漏?若是前期及时查处,12岁女孩或许就不会成为不幸的受害者。
此次悲剧或有意外成分,但它所暴露出的乡村基层药店运营乱象,绝不可等闲视之。监管执法还需细化对辖区药店运营的管理,对药店是否配备执业药师、药师的注册时效等加强动态巡检,对确有诊疗化经营嫌疑的对象实施重点排查。只有做到监管前置,保证诊疗合法、用药规范,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红星新闻评论员李晓亮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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