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金史·卷七十九·列传第十七》(元·脱脱等撰,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李心传著)、《三朝北盟会编》(宋·徐梦莘著)、《宋史·叛臣传》等相关记载
部分章节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请理性阅读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正儿八经的官修史书,里头记录的东西不是坊间传说,不是茶馆故事,每一个字都有案可查。
就是这样一本史书,在某人的列传末尾,留下了三个字的评语——"禽兽行"。
中国历史几千年,帝王将相多如过江之鲫,史官们给叛国贼、屠城将、奸佞臣留过"奸"、"贼"、"佞"、"悖"等各种评语,"禽兽行"这三个字连在一起,在二十四史里翻遍了,找不出第二个人享有这个"待遇"。
能让元朝史官在正史上落下这三个字,此人到底干了什么?
他叫孔彦舟,字巨济,相州林虑人,生于1106年,死于1160年,终年五十五岁。
他是一个杀人犯,是一个叛国者,是一个替金兵屠戮汉人同胞的武将,是两宋之交那段历史里最臭名昭著的叛臣之一。
他官至河南尹、南京留守,被金国封为广平郡王。
他临死前躺在汴京的病榻上,还不忘给金帝完颜亮递上遗表,劝其挥师南下、夺取宋朝淮南之地。
就是这样一个人,做了一件连金国史官都无法下笔美化、只能直接用"禽兽行"三字盖棺定论的事。
![]()
【一】一个地痞的发迹史
要把孔彦舟这个人说清楚,得从他还不是"广平郡王"的时候讲起。
相州林虑,今天是河南省林州市。
太行山脚下的一座县城,北依太行,南临卫河,历史上这地方出过不少人物,其中有名留青史的,也有遗臭万年的,孔彦舟属于后者。
孔彦舟,字巨济,相州林虑人,亡赖,不事生产。
史书开头这几个字,就把他的底色说透了。
"亡赖"在古代是正式词,不是俗语骂人,意思是无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不事生产",就是说他从来不干正经活,地不种,手艺不学,专门靠着欺软怕硬过活。
避罪之汴,占籍军中。坐事系狱,说守者解其缚,乘夜逾城遁去。已而杀人,亡命为盗。这几句话把他早年的经历交代得清清楚楚——
因为犯了事,跑到汴京(今开封)躲风头,混进了军队挂名。没消停几天,又在军中出事被抓进大牢。
这人倒有些能耐,竟然说动了狱卒给他松绑,趁着夜色翻墙跑了。
跑出去之后,接着杀人,接着做强盗。
换了太平年间,这种人早被砍头示众,不会有任何机会翻身。
偏偏赶上了靖康元年(1126年)。
那一年,金兵大举南下,北宋的都城东京(今开封)岌岌可危,朝廷四处招募兵丁,只要能拿刀的,不问来历,一律收用。
靖康元年(1126年)应募为宋军,官至京东西路兵马钤辖。孔彦舟一看,这是个好机会,二话不说就报了名。
打仗这件事,对孔彦舟来说有天然优势。
他这种从小混迹市井的亡命之徒,下手狠,脑子灵,在一堆乌合之众里确实算得上出挑。
靠着一身蛮力和溜须拍马,他很快在军中往上爬,爬到了京东西路兵马钤辖的位置。
这个官职大致相当于一个战区的中层军事长官,管着相当数量的兵马,算是有了实实在在的权柄。
但靖康二年(1127年)的一场大变局,彻底改写了此后的历史走向。
那一年,金兵攻破汴京,宋徽宗、宋钦宗被金人掳走北上,史称"靖康之变",北宋就此覆灭。
金兵随后挥师向东,威逼山东。消息传到孔彦舟这里,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闻大军将至山东,遂率所部劫杀居民,烧庐舍,掠财物,渡河南去。
他带着部队一路南逃,一路抢劫,一边是大宋的军官,一边对着自己应当保护的百姓烧杀掠夺,金兵还没动手,他自己先把同胞的家园祸害了一遍。
史书记载的时间是建炎二年(1128年),《金史》对这段经历的描述格外直白,没有任何遮掩。
更叫人大跌眼镜的是他跑到黄州一带时的举动:命令部下全部剃发易服,把辫子扎起来,穿金人的衣裳。
建炎二年(1128年),中原大地最破碎的时候,出现了第一支大规模剃发易服的汉人军队,领头的,正是孔彦舟。
朝廷此时自顾不暇,非但没有追究他,反而又将他招募回来,授予沿江招捉使一职。
彦舟暴横,不奉约束,宋人将以兵执之,彦舟走之齐。
他在新职位上依然横行霸道、不服管束,南宋朝廷终于要出兵拿他,他得到了风声,直接带着人马投奔了金国扶植的伪齐政权——刘豫。
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头过。
这一段经历,有几个细节值得细看。
他在南逃过程中的烧杀抢掠,并不是被逼无奈之举,而是他主动选择的行为方式。
他手里有兵,完全可以率部撤退,却偏偏要在逃跑途中顺手对沿途百姓动手。
这说明对他来说,百姓的生命财产,从来就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东西,只是遇上了就顺手拿走的便宜。
军队是什么?在孔彦舟眼里,军队是他个人的工具,是他在乱世里谋取利益的筹码,和他当年做强盗时的那帮手下没有本质区别,只是规模大了很多,杀人抢劫有了更方便的条件。
从这个角度看,他后来的每一个选择,都有一种冷静的内在逻辑——哪里对他有利,他就往哪里走;谁对他有威胁,他就想办法应对;道德、忠义、伦常,这些东西在他的运算里根本占不到位置。
【二】从叛将到金国郡王:一条越走越深的路
投靠了刘豫,就等于正式扯下了那块遮羞布,从一个在两个政权之间摇摆的投机者,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叛国者。
但在说绍兴二年(1132年)正式降金之前,有一件事必须先说——他在洞庭湖做的那些事。
建炎四年(1130年),是一个极度混乱的年头。
金兵攻入潭州(今湖南长沙),宋兵弃城逃走,潭州城人民遭到金兵残酷的屠戮。
腐朽的南宋政府对人民的赋役盘剥本就空前繁重。
孔彦舟的军队在这片区域游荡,和一支游走的土匪集团没什么两样,到处劫掠,向鼎州(今湖南常德)方向杀掠过来,将那一带的百姓逼得走投无路。
建炎四年(1130年),钟相在家乡武陵县天子岗树起起义大旗,定国号为楚,改年号"天载",自称楚王。
洞庭湖周围郡州县农民纷纷起义响应,不到一月,起义军占领湘阴、华容等十九个县,义军规模迅速发展到四十万之众。
南宋朝廷十分惊慌,立刻命孔彦舟为"捉杀使",去镇压这支起义队伍。
这个任命,某种程度上是南宋朝廷的一次错误——用一个本身就在烧杀抢掠的人去镇压因为烧杀抢掠而被激起的起义,结果可想而知,镇是镇下去了,但手段怎么样,史书说得很清楚。
孔彦舟知道正面攻打敌不过钟相,就先派一批奸细,假扮成贫民,混进钟相起义军队伍。
公元1130年三月,孔彦舟发起进攻,埋伏在内部的奸细里应外合,起义军措手不及,打了败仗,钟相和他的儿子钟子昂被捕,遭到杀害。
钟妻则被孔彦舟所占。
这一句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的记载和地方志的说法高度一致——钟相的妻子被孔彦舟强行收进了自己的后院。
打了胜仗,杀了首领,顺手把人家的老婆也一并带走,这件事对孔彦舟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做完了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孔彦舟对义军进行血腥镇压,同时还将一部分俘虏砍了手指和割了耳鼻,并在头上插一根竹签写上"爷若休时,我也休",然后放了回去。
这种做法,连那个年代见过无数杀戮的老兵都觉得不寒而栗。
洞庭湖的镇压结束之后,钟相虽死,他的部众并没有就此散去。
在杨幺等人的带领下,这支队伍转入洞庭湖区,据险而守,一直坚持到绍兴五年(1135年)才被彻底平息。
但那已经是后话,和孔彦舟没什么关系了——绍兴二年(1132年),他已经彻底投向了金国。
从刘麟伐宋,为行军都统,改行营左总管。
齐国废,累知淄州。
伪齐政权被金国废除之后,孔彦舟直接变成了金国将领,知淄州(今山东淄博)。
这一步过渡极其顺滑,对他来说,换了一个主子,不过是换了一个写俸禄的人名,其他的一切都照旧。
接下来的岁月,孔彦舟作为金国将领,参与了多场南征作战。
从宗弼取河南,克郑州,擒其守刘政,破孟邦杰于登封,授郑州防御使。
讨平太行车辕岭贼。
从征江南,渡淮破孙晖兵万余人,下安丰、霍丘。及攻濠州,以彦舟为先锋,顺流薄城,擒其水军统制邵青,遂克濠州。
他跟着金国大将完颜宗弼(民间俗称"金兀术")南征北讨——攻郑州,克登封,破太行山的义军,渡淮河,下安丰(今安徽寿县)、霍丘(今安徽霍邱),最后以先锋身份攻克濠州(今安徽凤阳东),一路上屡立战功。
这些战功,每一个都是用南宋将士和百姓的性命换来的。
他比在宋朝时更加卖力,原因也不难理解——在南宋时,他受到管束,随时可能被追责;在金国,他是一个彻底抛弃了旧主的人,背水一战,只有不断立功才能保住自己的地位。
越是叛了,就越是要拼命证明自己的价值。
师还,累官工、兵部尚书,河南尹,封广平郡王。
广平郡王。这四个字,是孔彦舟用同胞的血一仗一仗换来的封号,也是他一生爬到的顶点。
有一个细节值得单独说。
历史记载,孔彦舟做过的唯一值得称颂的事,便是在攻破濠州之时,下令勿杀俘虏,而使数千人活命。
打完一场仗没有屠城,数千俘虏因此活了下来。
史书把这件事记下来,是因为这对孔彦舟而言已经是能找到的唯一算得上正面的事情,仅此一件。
活了五十多年,《金史》能给他找出来的"好事",就是有一次打胜仗之后没有把俘虏全杀掉。
这个人一辈子的账,就是这样结的。
当上了广平郡王之后,孔彦舟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战场上的拼杀少了,汴京城里的日子宽裕了,他开始在另一件事上展示自己没有底线的本性。
孔彦舟自从投降金朝之后,就彻底放飞了自我,不仅仗着权势欺压百姓,还动不动就做出强抢民女的恶行。
短短数年间,孔彦舟便拥有了自己都数不清的妻妾,而这些小妾们又给他生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的儿女。
那些女人,大多数不是自己甘愿嫁来的。
有将领的遗孀,有良家的女儿,有本来是别人老婆的,只要被他看上了,没有带不走的。
这种事他做了太多,多到后来他自己都记不清楚府里有多少人,谁是谁生的孩子,他也搞不太明白。
直到有一天,他注意到了一个长大了的女儿。
![]()
【三】一个父亲的遮羞布
孔彦舟的妻妾众多,孩子也多,多到他平时根本懒得认。
有些妾室怀孕生产,他说不定根本没去看过一眼,等孩子长大了,他都未必认得出来。
那位妾室,史书同样没有留下姓名,只说她曾经颇受孔彦舟宠爱,但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人老色衰之后,她在那个大院子里的处境,和一件被束之高阁的旧器物没什么两样。
这对母女,多年来在孔彦舟的府邸里过着几乎透明的日子,他不来找,她们也不去现眼。
这种生活谈不上多好,但起码是安全的,平稳的。
直到孔彦舟有一天,注意到了那个长大了的女儿。
《金史》对这件事的记载只有短短三十个字,没有铺垫,没有修饰,像一把刀一样直接插进去:
"彦舟荒于色,有禽兽行。妾生女姿丽,彦舟苦虐其母,使自陈非己女,遂纳为妾。"
"荒于色"——沉迷女色。
"有禽兽行"——干了禽兽才会干的事。
"妾生女姿丽"——他的小妾生了个女儿,长大后很漂亮。
"彦舟苦虐其母"——孔彦舟残酷折磨女儿的亲生母亲。
"使自陈非己女"——逼她承认这个女儿不是孔彦舟亲生的。
"遂纳为妾"——然后孔彦舟把这个女儿纳为自己的妾室。
这不是野史,不是小说,是正儿八经的二十四史之一。
孔彦舟要干这件事,首先得解决一个问题:伦常。
在任何一个有基本礼法的社会,父亲染指亲生女儿,都是天理难容的事,何况在礼教森严的宋金时代。
这种事一旦传开,连金国人都会侧目。他需要一块遮羞布。
这块遮羞布,就是那个妾室——那个女儿的亲生母亲。
他的逻辑不复杂:只要让妾室对外宣称,这个女儿不是他的骨血,而是她与外人私通所生,那他纳这个"外人的女儿"为妾,就在名义上绕开了伦常的红线,顶多叫人说他趁人之危,却说不上乱伦。
道理想得通,可要让这个妾室亲口说出那句话,等于要她亲手把女儿送进那个深渊,等于要她在苟活的前提之上,再背上这辈子都洗不掉的良心债。
这件事,那位妾室,拒绝了。
史书对这个"拒绝"的过程没有细写,但"苦虐其母"四个字,已经把大致的经过说得相当清楚。
"苦虐"不是一次性的暴力,是持续的、反复的折磨——打、骂、关、饿,各种手段轮番上阵,孔彦舟这种打仗出身的人,折磨人的法子从来不缺。
孔彦舟非常生气,对小妾各种虐待殴打,但是作为一名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就是不同意。
她顶着"苦虐"撑了下来,没有开口。
孔彦舟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软柿子,普通的威逼吓不倒她。
于是,他祭出了那个最恶毒的手段。
【四】三日之后,那句话
在他知道小妾违拗了自己的意思之后,竟然将小妾送到军营之中供士兵们消遣。
把一个女人发配军营——在那个年代,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种比死更彻底的羞辱,是把一个活人往最黑暗的地方推。
孔彦舟是用这件事来传递一个信息:他能给她的最坏结果,就是这个,而他做得出来。
她被带走了,走进那个她没有任何能力拒绝的地方。
军营里的事,史书没有细写。
那三天里发生了什么,后人只能从那个时代的背景去推断——一个手无寸铁、没有任何依靠的女人,被送进一群粗鄙武夫聚集的军营,那三天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不需要任何人用文字描述。
三天之后,那位妾室从军营里回来了。
孔彦舟在等。
他是一个见过太多人的人,见过死硬的,见过不要命的,也见过在足够大的压力面前,什么气节、什么底线,最终都碎掉的人。
他等的,就是那位妾室开口,说出他想听的那句话。
那个女人站到了他面前。
孔彦舟看着她,没有说话,就这么等着。
然后,她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