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自然全媒体)
编者按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随着以明晰产权、确权赋能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日趋活跃,登记需求大幅增长,对林权登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打通林权登记堵点卡点,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部署开展“高效便捷办理林权登记,聚焦堵点问题集中攻坚”。各地紧紧围绕明晰产权、保障权益、便民高效等目标任务,在坚守法律底线前提下,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便捷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结合林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有效保障林地延包、收储、林权流转和抵押等登记办证需求,有力支撑服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本期介绍福建清流“现场会诊+技术勘验”妥善化解权属重叠历史遗留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3年10月,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某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11万平方米。2017年,该企业在对宗地上新建厂房、办公用房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清流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该宗地范围与2006年9月颁发的某国有林场林权证宗地范围交叉重叠3万余平方米。经核查,原土地证、林权证分属2个部门颁发,未能有效做好衔接,造成权属界线不一致,且当时办理登记采用平板测量技术,无矢量坐标,精度较低、误差较大。
建立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
为解决这一问题,清流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林业部门及相关权利人进行沟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提出以该企业在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边坡、沟、坎边线作为实际权属界线的调整方案。清流县政府召集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调处工作小组,组织相关权利人等共同探讨、研究,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及林权权利人的权益,最终形成权属界线调整方案。
清流县以“精准勘验+多方协同”为主线,通过技术升级与流程优化,解决权属重叠问题。根据各方达成一致的权属界线调整方案,由自然资源、林业等单位以及相关权利人赴实地现场核实,查看国有建设用地和林地实际情况并现场定界,明确调整后的四至范围、面积及附图(附坐标系、地物标志说明),组织相关权利人签订权属定界协议。在此基础上,清流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为该企业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动产权属界线交叉重叠,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遇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为妥善化解权属重叠历史遗留问题,清流县建立了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一是成立由县政府牵头,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权属纠纷协调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产生的权属重叠问题仍由原行政机关负责牵头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产生的权属重叠问题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牵头办理。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林权地籍勘验,发挥林业专业机构技术、人员优势,保证林权地籍调查成果质量。
从制度层面防范新增矛盾
清流县通过成立由县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的联合调处机制,有效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属地乡镇等力量,以“现场会诊+技术勘验”方式精准化解争议。化解过程中,以实际形成的边坡、沟坎为界线的调整方案,既尊重了事实,又兼顾了技术标准的统一性。清流县通过核实2.1万宗数据,共排查出“一地多证”问题1310宗,涉及的重叠类型包括林权与林权、林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前已成功化解707宗。
通过现场勘测定界、签订权属协议,实现了权属界线的精准落图与动态更新。这不仅解决了企业不动产权属不清问题,还为后续林地与建设用地的合法流转、抵押融资等扫清了隐患。企业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其资产权属得到法律确认,为企业融资提供坚实保障,为区域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彰显了产权明晰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作用。
清流县以个案化解为契机,建立林权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和第三方技术支撑体系,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后权属重叠化解的责任主体与调处流程,从制度层面防范新增矛盾,明确了林权纠纷调处组织路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林业专业机构,既提升了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又增强了群众对行政决策的信任度,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经验。
(本文摘自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的《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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