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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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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湖南省博物馆馆藏的战国“奉之新造”铜戈为研究对象,结合形制分析、铭文释读及历史地理探究等方法,系统梳理该铜戈的族属、时代、铭文内涵及“奉”地地望。该铜戈属楚系兵器,年代为战国早中期;铭文中“新造”为职官名,“奉”为地名,且地望与楚国疆域相关。
关键词:战国铜戈;楚系兵器;铭文释读;奉地;地望
湖南省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战国铜戈内部铸有“奉之新造”四字铭文。本文结合考古发掘资料与文献记载,从该铜戈的形制特征、铭文风格入手,重点考证“奉”地地望,以期为楚系兵器铭文研究、楚国职官制度梳理等提供新的学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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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形制及铭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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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铜戈(图1)通长21.8厘米,胡宽10.8厘米。胡设三穿,内部近阑处设一穿,器物内部正面铸有阴文篆书“奉之新造”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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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戈铭文的释读,首字左边从手从丰,隶定为“奉”,右侧加“邑”旁,构形为“”。“《殷周金文集成》11042,之新都戈,周世荣先生释‘邦’显误。应是地名,未详国属及地望,待考。”从文字构形来看,“邦”字通常从“丰”从“邑”,而非从“手”从“丰”再附加“邑”旁,“奉”字右侧附加“邑”旁符合楚地地名“以邑为形旁”的用字惯例,类似的例子还有“郢”“鄢”等楚国重要城邑的文字写法,因此可以明确“奉”为地名,而非动词“供奉”之意。结合楚系文字中地名的用字习惯,此类带有“邑”旁且构形与地域相关的文字,多为地名。
“郜”读作“造”,兵器铭文上多见。结合战国时图1铜戈期兵器铭文的通假惯例,铭文中的“郜”字应读作“造”。这种用法在同时期的兵器铭文中较为常见,如“齐荲堍郜”(G0091)、“析君墨管之郜”(G0667)等,其中“郜”均作为“造”的通假字使用,含义与兵器制造相关。“新造”二字连读,结合文献记载与其他楚系兵器铭文实例,判定为职官名。曾侯乙墓竹简中明确出现了“新造尹”“新造人”等称谓,综合这些材料可知,“新造”是楚国存在的一类职官,此戈铭之“新造”应为供职于“奉”地的新造官,即此戈的器主或负责铸造该戈的官员。
从语法结构分析,楚系兵器铭文常见“地名+之+职官”的格式,如“鄂君之戈”“邓公之戈”等,表明了兵器的制造地与制造官员的所属关系。此外,曾侯乙墓竹简(简150)中记载的“新造尹”,与《战国策·楚策一》“威王问于莫敖子华”章中“棼冒勃苏对曰:‘臣非异,楚使新造盩棼冒勃苏’”的记载相互印证,进一步确认了“新造”为楚国军事体系中的职官,主要负责与兵器制造或军事行动相关的事务。
该铭文的字体具备鲜明的战国楚文字特点。
其一,笔画多呈弧形,如“奉”字末笔、“造”字走之底均为流畅的曲线。这种曲线笔画在楚文字中较为普遍,有别于中原文字以直线为主、笔画方折刚硬的特征。
其二,结构疏朗。“奉之新造”四字在内部的布局均匀,字与字的间距约为0.3厘米,契合楚戈铭文“字疏而大”的布局习惯。这种布局方式使得铭文在有限的空间内既清晰易读,又显得大气规整。楚戈铭文的这种布局特点,可能与楚国兵器制造中对铭文装饰性的重视有关,铭文不仅是标识信息的载体,也是兵器整体装饰的一部分。
其三,异体字特征明显。“造”字从“辵”从“告”,这种构形与曾侯乙墓竹简中“造”字的结构相同,印证了其楚文化属性。此外,“新”字的写法也具有典型的楚文字特征,上部从“辛”,下部从“木”,与曾侯乙墓中出土的竹简及青铜器铭文中“新”字的结构高度一致,笔势圆润流畅,区别于中原文字“新”字上部“辛”的方折写法,体现出楚系文字舒展繁复的风格特征。“造”字在铭文中作“俈”或“郜”,为“造”字的通假写法,这种用字习惯与包山楚简中“新造”官名的记载完全对应,进一步证实了该戈铭文的楚系属性,以及“新造”作为楚国职官用字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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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造”职能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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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属于楚国兵器制造体系中的专职造器之官,隶属于“工尹”系统。据《周礼·考工记》“凡兵车之件,国工所造”的记载,以及包山楚简中“冶师”“造尹”等职官的相关记录可知,在楚国的官营手工业体系中,兵器制造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且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工尹”,又称“大工尹”,是楚国手工业的最高管理者,统筹包括兵器在内的各类手工业生产,《左传》《国语》等文献多次记载工尹主管“百工”,负责手工业生产的规划、原料调配与工匠管理。“新造”则是工尹体系下的分支机构或职官名称,直属中央管理,主要负责新式兵器的研发与铸造,或承担精锐兵器的生产任务,与负责常规兵器批量生产的“冶师”的职能有所不同:“冶师”“冶尹”是具体负责青铜冶炼与铸造的技术官员,掌控原料提纯、合金配比等关键环节,保障兵器的质量;而“新造”则更侧重于兵器制造的管理与监督,以及新型兵器的研发,在兵器制造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新造”职官在楚国的军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负责兵器制造,还可能参与与军事行动相关的事务。曾侯乙墓竹简中记载的“新造尹”,与“宫厩尹”“右司马”等军事职官并列出现,表明“新造尹”可能具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权或参与军事决策的资格。《战国策·楚策一》中“楚使新造盩棼冒勃苏”的记载,也说明“新造”职官可能直接参与外交或军事使命,进一步体现了其军事属性。
该戈铭文“奉之新造”意为“奉地的新造官员监制”,明确标识了兵器的制造主体与产地,反映出楚国兵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这表明楚国在“奉”地设立了“新造”职官,直接监管地方的兵器制造,形成了“中央统筹—地方执行”的严密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既能够保证兵器制造的标准化与质量统一,又能够根据地方的军事需求灵活调整兵器的生产种类与数量,满足地方防御的实际需要。楚国之所以能够在战国时期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不断扩张疆域,这种完善的兵器管理体系是重要的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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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属性与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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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之新造”戈的形制,与湖南地区出土的典型楚戈特征相符。1959年发掘的长沙五里牌祗园庵14号墓为战国中期墓,出土铜戈(M14:7、M14:8)内部设双线勾边装饰,且内长普遍超过援长的二分之一,与本戈“内长大于援长二分之一”的特征相符。
结合楚式戈的分型分式体系研究,战国楚式戈分为三期。战国中期铜戈的核心特征为“长胡、多穿、内长比例高”,对应楚系戈主流形制;B型II式戈判定标准为“胡部三穿、内长大于援长1/2、援体弧形上扬”,对应年代为战国中期。楚系铜戈形制演变具有明确的阶段性:春秋时期以“援长内短”为典型,如长沙月亮山44号墓戈内长4.2厘米,援长10.5厘米,与本戈“内长大于援长二分之一”的特点具有显著差异;战国早期逐渐向“援略上昂、内长增加”过渡,但三穿形制尚未普及,如随州曾侯乙墓戈;战国中期形成“长胡多穿、内长大于援长二分之一、援体弧形上扬”的稳定形态,与本戈的特征匹配。
“新造”作为楚国兵器铸造类官职,最早见于战国中期包山楚简(简267、简273),该墓下葬年代参考简文纪年与器物组合判定为公元前316年;其铭文字体舒展流畅,符合战国早中期楚系文字“体势修长、笔画繁复”的风格,与战国晚期文字简化的趋势不同。综上,“奉之新造”戈的时代应定为战国早中期,即楚宣王至楚怀王时期(前369—前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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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奉”地地望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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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在战国时期推行“灭国置县”的政策,常将吞并的小国设为县邑并沿用旧名,如灭沈国后置沈县、灭蔡国后置蔡县、灭许国后置许县等,推测“奉”地也可能原为独立的小国或部落联盟的聚居地,后被楚国吞并并设为县邑,成为楚国的重要城邑。通过对文献记载、考古发现及楚国军事布局的综合分析,“奉”地地望可能为湖北荆州江津戍的“奉城”。
郦道元《水经注·江水》记载:“(长江)又东过枝江县南,沮水从北来注之。······洲上有奉城,故江津长所治。”这段文献记载了在长江流经枝江县(今枝江市)南的沙洲上有一座“奉城”,且这座“奉城”是“江津长”的治所。“江津长”是楚国设置的地方行政与军事长官,负责管理江津戍地区的行政事务与军事防御。“奉城”位于今湖北荆州市南的长江沙洲上,是楚都郢的长江防御门户。
从地理位置来看,江津戍地处长江中游,北接楚都郢,南邻洞庭湖平原,东连江汉平原,西通巴蜀地区,是楚国连接西部与南部疆域的交通要冲,也是抵御巴蜀、秦国入侵的战略要地。楚国在江津戍设置了“奉城”作为“江津长”的治所,既便于对该地区进行行政管辖,又能及时应对西部边境的军事威胁。“奉之新造”铜戈作为楚国地方制造的兵器,其制造地“奉”地应位于楚国的军事要地或行政中心附近,以便于兵器的生产、储备与调拨,江津戍“奉城”的地理位置和功能定位与“奉”地作为兵器制造地的属性契合。
《汉书·地理志》中也有关于楚国旧地地名的记载,虽未直接提及“奉”地,但在“南郡”条下记载了“江陵,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阳徙此”,江陵即今天的湖北荆州,与江津戍“奉城”地理位置相近;“枝江”条下记载了“枝江,故罗国,楚文王灭之,徙都郢”,枝江位于今湖北宜昌市东南部,与江津戍隔江相望。这些记载表明,今湖北荆州、宜昌一带在战国时期是楚国的核心统治区域,设置“奉城”作为地方行政与军事据点,符合楚国对这一地区的治理需求。江津戍作为楚都郢的长江防御屏障,承担着抵御西部外敌入侵的重要任务,需要充足的兵器储备来应对可能产生的军事威胁。在“奉城”设立“新造”职官,就地制造兵器,能够减少兵器从中央到地方的运输成本与时间,确保兵器能够及时供应给当地驻军,提高军事防御的效率。这种“就近生产、就近供应”的军事布局策略,是楚国保障边境安全的重要手段,“奉之新造”铜戈的出土正是这一布局策略的实物体现。
综上,“奉”地地望极有可能为湖北荆州江津戍的“奉城”,但此结论仍需未来相关区域的考古发掘,如“奉城”遗址的确认、楚系兵器的出土等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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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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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之新造”铜戈是战国早中期楚系兵器,其铭文内容揭示了楚国“新造”职官的职能与“奉”地的地理属性。未来,希望结合更多楚简牍材料与考古发掘成果,进一步探究“奉”地的历史沿革及楚国地方行政制度的细节,推动楚文化研究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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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 鑫
来源:《黑龙江史学》2026年第2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江 桐
校对:郑雨晴
审订:汪鸿琴
责编:杜佳玲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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