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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目睹了一个颇为壮观的媒体事件。一件在过去不会被媒体报道的事,居然引得不少媒体一拥而上,支持一个具体的人,驳斥一群抽象的人。新闻这个行业世风日下,礼崩乐坏,忍不住,还是决定唠叨两句。
我之前的文章说过,「带有流量的事情未必具有公共性,尽管它可以在抖音、微博和小红书这样的平台获得极大的关注和流量,可要是将其称之为新闻,是对新闻最大的侮辱与矮化。一言以蔽之,流量天然不是新闻,但新闻天然有流量。」读得懂这句话,证明读过马克思。
平台捕捉到一些零星的意见,将其推荐给个别媒体,媒体因为流量而跟进,将一些意见设置成了议程,进而占据舆论优势地位。一个路径——社交平台编辑—媒体运营—热搜爆款—全体跟进——能够清晰看出媒体是如何陷入一场职业狂欢的,本该进行议程设置的专业机构被议程设置,小投入换来大收益,谁说舆论不能加杠杆的?这不就加上去了吗?
社交媒体之所以如此主动谄媚机构媒体,其实是觊觎机构媒体将平台话题转化为「社会新闻」的权力。机构媒体要是这一点都看不明白,被社交媒体牵着鼻子走,不翻车就是万幸,翻车是迟早。
一个人是好是坏,是无辜还是有罪,本来通过事实判断就可以解决的。有些事根本不用司法和纪检介入,只要有心,简单问问新闻当事人身边的群众,此人平时究竟是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还是夙兴夜寐一心为公?金耳环是自己挣的,还是巧取豪夺来的?不用多,找三个人交叉验证一下足矣,何须评论出马?
只可惜,事实判断费力不讨好,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事实不清的新闻,就越来越多地交给评论来论长短,断是非。表面上看,随大流搞点价值判断是从从容容游刃有余,只不过,如果运气不好翻车了,反复羞辱媒体的仇恨新演出就又要上演。
送不喜媒体的人们一颗新子弹,这是何苦来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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