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引发广泛关注。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家名为“橘子宾馆”的老板发视频称,自己也遇到了类似事情,自家开的小宾馆被连锁酒店品牌“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桔子酒店”)起诉,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索赔10万元。
6月22日,桔子酒店所属华住集团回应称,该宾馆名称与桔子酒店品牌存在相似之处,索赔并非最终目的,起诉是希望从用户角度出发,减少因名称近似造成的困扰。(据6月23日红星新闻)
![]()
来源:品牌官网
![]()
被告冯女士认为自己的店铺与连锁酒店无关联。图源:受访者提供
此前,“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被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遭遇全网批评抵制。风波还未完全平息,桔子酒店作为连锁品牌,居然又来这一出,看上去完全没有吸取教训。
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但商标不是大企业“敲竹杠”的工具。这类维权事件之所以引发群情哗然,主要是在于其主张的权益受损不符合实际情况,给人以颠倒黑白、仗势欺人之感。
![]()
诉讼请求。图源:受访者提供
以橘子宾馆被告一事为例,平顶山的这家橘子宾馆2017年就完成正规工商注册,合法经营多年,而桔子酒店申请注册“橘子酒店”商标的时间是2021年11月5日,橘子宾馆不可能预知此事,刻意侵权;
其次,虽然桔子和橘子现实中常指同一种水果,但“橘”与“桔”字形差异清晰可见,橘子宾馆的招牌、装修风格、门店定价均与桔子酒店差异很大,二者客群、价位、场景并无重叠,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可能性并不高。
一方是体量庞大、布局全国的上市酒店集团,一方是养家糊口、薄利经营的县城小宾馆,大企业高举法律武器围剿草根小店,看似是合法维权,实则是高高在上的“降维打击”。
面对质疑,华住集团给出了非常矛盾的说辞。一边说索赔并非最终目的,起诉是为了“减少因名称近似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另一边却在起诉状里列出500多万元的“损失计算”,还要求10万元赔偿。既然不是为了钱,这500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一家16间房、房价60到100元的小宾馆,就能让这么大一个品牌损失500万元?这完全无法自圆其说。
明眼人都看得明白,这场诉讼要么是维权团队“一刀切”的商业化牟利操作,要么是想通过起诉小商户巩固商标边界、免费博取舆论关注度,所谓“提醒消费者”,不过是掩盖其逐利目的的遮羞布。
这类“碰瓷式”维权频频进入公共场域,根源其实不复杂。一方面,商标注册的审查机制存在漏洞,工商登记和商标注册之间的信息存在壁垒,埋下了诸多隐患;另一方面,诉讼成本严重不对等,大公司外包维权事宜,请律师、走程序轻而易举,小店老板一旦被告,时间精力都耗不起,不少人最终选择花钱消灾,于是“商标维权”就变成了某些企业的变相盈利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司法层面对于商标近似判定多聚焦文字本身,忽略经营场景、客群差异等实际因素,且恶意滥诉成本极低,即便大企业败诉,也无需承担小店的经营损失,最终让小微商户被迫卷入漫长诉讼,背负难以承受之重。
要刹住这股歪风,既需要司法端转变观念,也需要制度端堵住漏洞。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更加审慎,不能机械地套用“商标近似”标准,而要充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消费群体差异、历史使用等因素。对于那些明显“以大欺小”的诉讼,该驳回的就要果断驳回,让碰瓷者付出诉讼成本。
同时,商标注册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建立工商登记与商标权的协调机制,避免企业刚拿到营业执照就埋下侵权的雷。法律应当明确,商标权不能成为大企业打压小商户的“工具”,对于那些滥用商标权,企图牟利的行为,要有相应的反制和惩戒。
守护知识产权没毛病,正当维权自然会得到支持,但不能把维权变成了“收割”,要对底层小商户、草根创业者有宽仁体谅之心,守住法律与商业道德的双重底线,这样才能让权益保护回归初心,让市场经营更公平合理,更有烟火气。
(来源:极目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