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七年后阿才听说老婆跟阿峰一起回来了,回的是阿峰的家。当时阿才找上门,看到自己已经9岁的女儿,听到女儿现在是叫阿峰爸爸了,喊的阿峰也是喊的爸爸,喊的霍彩虹也是喊的爸爸。我认为她就是说经常时间住在阿峰家住得多一些,她(小燕)就和阿峰就有感情些。
阿翠这次回来主要是一个目的,她要和阿才做个了解,她回来就是说要和我们的哥哥要离婚,她离婚了就等于和阿峰在一起结婚。弟弟说阿才一心想维系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他哀求阿翠不要离婚。经过调解两个人的婚没有离,但是过了几个月家里的人才知道,原来是因为阿才答应了老婆的一个要求。
![]()
别人问我们,说你的大哥把女孩接给阿峰了,问我们知不知道?我说我们不知道,我说他没有通过我们,以后我们就才知道,说把小孩接(过继)给他,名都改了,就说有这么一个(东西)。但是我们都是听到他们那么讲的,说签上协议,我们联欢,他又没有谁给我们看过,我们也不知道。
![]()
就是这个小孩接到何家,胡家接到何家来立的契约,就是这个契约要生效的。胡府贵女小红接到何府,取名为小燕。这份就是当年阿才和阿峰签的过继女儿的契约一式六份,其中有一份就保存在阿峰的叔叔家,他也是当年小燕过继的见证人之一。
阿峰回来就跟我说那小叔,那个阿才他那个女孩接给我,我就不安家了。那阿才亲自同意的,我就跟他讲那只要同意了,通过我们何家和村里就写上契约。这个叔叔说当时这次过继,还举行了一个挺大的仪式,地点是在阿峰家,一切程序都是遵从祖宗的家法。
![]()
契约是用毛笔从右往左竖行书写的,上面一共有六条内容,前三条是小燕过继后,阿峰和家族的义务。
·一是对女儿有教读完配的责任。
·二是阿峰的所有山林田地、房屋等财产女儿有继承权。
![]()
·三是家族对小燕有共同教养的责任。
·第四条规定了小燕对阿峰的赡养义务。
·第五条是要求双方父母不得听信任何人对这件事情的教唆,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六条则是说明此后要将小燕的户口从阿才家迁到阿峰的名下。
通过宣读族人认可,阿才、阿翠和阿峰以及见证人一起按手印画押完成了过继。小燕就这样成了阿峰的女儿。那一天是丙戌年闰七月的初九,也就是2006年的9月1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