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高院典型案例
核心观点: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来源:最高法于2022年的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情:被监护人孙某某现年84岁,曾患小儿麻痹症,有肢体残疾后遗症,父母、妻子均已过世。2019年,孙某某的房屋因旧房改造被征收。孙某某的女儿孙某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对孙某某行为能力鉴定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后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法院判决宣告孙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孙某甲为其监护人。现孙某某侄女孙某乙起诉要求变更监护人。经法院查明,上海市普陀区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载明,孙某某与孙某乙等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委任孙某乙为意定监护人、陶某某为监护监督人。房屋拆迁后,孙某某不再与孙某甲共同生活,孙某某的钱款和证件等均处于孙某乙及其父亲的保存与管理中,孙某乙对其进行照顾。审理中,法院在庭审与居住地调查中多次征询孙某某意见,其均表示希望孙某乙作为监护人。
裁判结果: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某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有一定的理解表达能力,其多次表示不愿意让孙某甲担任监护人、同意孙某乙担任监护人,态度十分坚决。考虑被监护人孙某某的实际状况,孙某甲在客观上无法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亦未将监护责任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从有利于被监护人孙某某的角度出发,判决变更监护人为孙某乙。
二
意定监护的十问十答
什么是意定监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选监护人”——在你头脑清醒、能自主决策时,提前和信任的人(或组织)约定好,万一将来失去行为能力(比如中风瘫痪、老年痴呆、重度残疾等),就由这个人替你做主,管你的生活、医疗、财产等事宜。
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
(1)独居 / 空巢老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成年人;
(2)身患重疾、高龄、存在失能风险人士;
(3)智力 / 精神障碍人士的父母为其预先安排;
(4)丁克、同性伴侣、不婚族等无传统法定监护人;
(5)不希望由法定监护人主导医疗、财产与养老安排的人士。
办理意定监护的注意事项?核心内容有哪些?
意定监护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核心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监护生效条件(越具体越好,如“经三甲医院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症”)、监护职责范围(涵盖人身照料、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协议变更与解除方式、双方签字及日期,建议补充监督机制和违约责任,避免后期纠纷。
意定监护什么时候生效?
意定监护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条件是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意定监护是否可以变更监护人或者修改协议吗?
可以变更或修改
若被监护人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随时更换监护人、调整协议内容,需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必要时可重新办理公证以增强效力;若被监护人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需由利害关系人或相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裁定变更。
意定监护和法定监护的区别?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也就是说,只要你设立了合法的意定监护,即便有法定监护人(比如配偶、子女),也会优先按照你的约定来确定监护人,真正实现“个人权益自主决定”。
监护人可以选非亲属吗?
可以
监护人无需是近亲属,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值得信任,且有时间和能力履行职责,朋友、同事、邻居,甚至合法社会组织(如养老机构)都可作为监护人。
意定监护协议需要写哪些内容?口头约定可以吗?
口头约定无效,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核心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监护生效条件、监护职责范围(人身、财产、其他事宜)、变更与解除方式、双方签字及日期,建议补充监督机制和违约责任,避免后期纠纷。
有子女的话,还需要设立意定监护吗?
需要
若子女不孝、不负责任,或与被监护人意见不合,可通过意定监护选择更靠谱的人作为监护人,优先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后期因子女推诿、争夺监护权产生纠纷
意定监护和遗嘱有什么区别?可以互相替代吗?
不能互相替代,二者互补
意定监护在被监护人丧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侧重“生前照料”(医疗、生活、财产管理);遗嘱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生效,侧重“财产继承”,二者覆盖的场景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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