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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正确政绩观的三重人民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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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之本,在于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的重大问题,这从根本上确立了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人民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核心要义,在价值论层面决定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在方法论层面回答了“如何为民造福”的实践路径,二者的有机统一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一体两面。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的三个维度环环相扣,系统构成“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一核心命题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历史逻辑。

一、人民至上:正确的政绩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必须始终将造福人民作为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观并非简单的业绩观,它首先回答的是“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正确的标尺。从唯物史观看,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这决定了其成为评判与衡量价值关系的最高尺度。因此,正确政绩观的形成与实践,必须建立在鲜明的人民立场之上。“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一论断,正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创造性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核心理念的集中体现。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正确政绩观的第一要义就是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由谁评判”。这一问题的答案,深植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都立足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是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这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一论断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政绩观的本质特征:政绩不是为少数人、不是为个人升迁,而是为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为此,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业绩,将人民群众的思想、愿望、情感、要求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将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急难愁盼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

以近年上海实践来看,坚持人民立场的政绩观并非停留于价值倡导,而是具体落实在治理理念、制度设计和城市实践全过程。上海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更加注重从群众实际需求和办事体验出发改进公共服务;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涉企服务优化升级,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发展活力;依托随申办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收集、问题反馈和治理响应机制,使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需求更加精准衔接。这些实践表明,正确政绩观绝不是追求短期数字增长、表面形象工程,而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切身感受和实际受益情况作为重要导向,把治理便利度、服务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贯穿于发展实践全过程,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二、人民幸福:“为民造福”深刻体现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实现近1亿人口摆脱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由此可见,人民的幸福并非狭义上的收入增长或物质条件改善,而是涵盖物质生活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完善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性福祉提升。为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将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必须要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为此,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正确的政绩观更加要求突破以经济增速论英雄、以短期指标看成绩的“唯GDP论”倾向,推动经济增长、民生改善、社会公平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统一。开启“十五五”新征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与严峻的风险挑战,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发展质量、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纳入政绩核心指标,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突出位置,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领域持续用力,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近年来,上海持续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向居民生活场景延伸;持续开展旧住房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工程,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在就业促进、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持续发力,努力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多体现为群众可感知、可共享、可持续的体验。正确政绩观不只关注经济增长的发展速度,更关注公共服务的民生温度、社会治理的公平程度以及人民生活的幸福质感。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作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人民主体地位: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由路径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决定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即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这一“彻底的理论”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在群众史观的论域中,亿万人民群众的“合力”汇集而成推动历史发展的洪流。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渠道,在‌畅通民意、提升立法质量、增强法治认同、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的重要平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仅是一种价值理念,更是一种治理逻辑和制度安排。人民群众既是政策实施的对象,也是公共事务的参与者、治理创新的推动者和发展成效的评价者。由此,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仅是一种政治立场、政治要求,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将人民群众作为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为我们党提供了不竭的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从新时代的城市工作到基层社会治理,从城乡融合发展到科技教育兴国,核心始终是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必须以正确政绩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要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总结经验。

正确政绩观不仅要求干部“为民办事”,更要求把人民主体地位落实到制度建设和治理实践之中。以上海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来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非停留于理念倡导,而是体现在城市治理运行的全过程之中,通过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依托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居民自治项目、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增强;围绕社区更新、养老服务、公共空间治理等现实问题,不断回应群众需求,推动居民从治理旁观者逐步转变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基层社会活力和人民首创精神得到进一步激发。因此,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只是要求干部走深走实党的群众路线,更要求深入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民主协商、公众监督、群众评价等长效机制,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本质上要求党员干部秉持为人民树政绩的价值取向、为人民出政绩的实干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新征程上,以正确政绩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觉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增强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始终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过硬实绩。

(作者单位: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

原标题:《“为谁创造政绩”决定“创造什么样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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