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一男子凌晨5点用瓦斯罐炸ATM机,机内34万现金分文未得,法庭上还称是“朋友”作案,最终获刑6年。近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披露一起奇葩盗窃案。
凌晨4点,上海闵行区一家银行的ATM机房内,一名男子全副武装、包裹严实地走了进来。他没有插卡取款,而是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包裹,塞进出钞口,紧接着,火光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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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周围的多角度视频,完整记录了这场荒唐的破坏行动。凌晨4点53分,男子身穿黄色外套、面部蒙着一条黑色格纹围巾走进ATM机房,他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等出钞口打开后,把白色包裹塞进去,并用打火机点燃,随后转身离开。
凌晨4点59分,ATM机轰然爆炸,浓烟四起。火势熄灭后,男子回到机房,把手伸进出钞口使劲拉拽、翻找,没能掏出一分钱,只能悻悻离开。
经过清算,ATM机内有34万余元现金,ATM机物损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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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发现,引发ATM机爆炸的白色包裹内,装着的物品是瓦斯罐。通过视频以及一系列铁证,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黄某。
“我不认罪,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这与我完全不像。”直到站上法庭,亲眼看了监控,黄某仍然拒不认罪,一口咬定作案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所谓的朋友。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从监控拍到的视频,到黄某住处搜出的作案外套、涉案银行卡,以及手机里可疑的搜索记录,再加上相关人员的指认,无论是物证还是人证,都锁定了黄某就是作案者。
黄娄莹法官表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由于案发时ATM机内有现金34万余元,虽然黄某最终分文未得,但根据法律规定,犯罪金额仍然要以34万余元来认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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