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夏天,北京功德林战犯管理所,一位管理人员注意到了一件小事:几名战犯申请节日物资,其中一个叫沈醉的,居然一次性要了十条香烟和十斤糖果。
申请表上还备注了“由孙子顺送达”。
这名字一看,就是昆明老字号银楼的老板。
那时候物资紧缺,糖果香烟不是谁都能随便要的。
结果这事儿还真批了。
旁边几个同批来的战犯看着发愣——特别是周养浩和徐远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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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是军统老资格,级别一个不少,可手里连一包烟的钱都没有。
管理所那边还以为他们故意不领,后来才知道,是根本没得领。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三个人曾经是同一条战线上的人。
抗战时期,沈醉是军统的总务处处长,管后勤;徐远举是行动处副处长,专干抓捕;周养浩则是息烽集中营的负责人,牢里的事儿一手操办。
按理说,这样的组合,谁也不比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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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进了战犯管理所,日子就完全不一样了。
沈醉的“富”,说白了,是提前做了准备。
他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早早就看清了局势。1949年初,他还在昆明待着,那时候国共胜负已分,他没跟着走,反而主动靠上了云南绥靖公署主任卢汉。
表面上是“参加会议”,实际上是打定主意不走。
身上揣着十两黄金,说是“以备不时之需”。
后来被解放军控制,他干脆主动“起义”,说自己愿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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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配合不要紧,反倒成了“和平接收”的一员。
再加上他人脉广、会说话,会做人,很多解放前帮过的大商人主动送钱送物——香烟、糖果、金条、美钞,能送的都送了。
管理所对这类“起义人员”政策也宽松,钱财照登不误,统一保管,想用的时候登记一声就行。
再看周养浩和徐远举,被抓的时候几乎是两手空空。
李志正,那时候是昆明市警察局局长,后来回忆说:“徐远举那天被抓,身上连个零钱都没有,连车费都是我们垫的。”周养浩的处境也差不多,他们俩试图逃亡台湾,结果没成功,被堵在机场附近抓的。
身边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人管,连探望的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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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难理解。
他们在保密局南方系统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
徐远举抓人不讲情面,周养浩在集中营搞经营、搞审讯,手段极狠。
过去那些送礼的人,早就避之不及。
哪还敢上门送东西?
可有意思的是,这两人其实也不是没“捞”过——尤其是周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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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料说他在息烽监狱搞了个印刷厂,规模不小,还办了运输队、合作社,用的都是劳改犯免费劳力,一年进账不说上百万,至少也是大户。
只是这些钱都没留在自己身上,大多转给了家属。
等人一被抓,现金没了,关系断了,一下什么都没了。
沈醉那边就不一样。
他的钱不少留在自己手上,还懂得分散保存。
更重要的是,他从来不一门心思只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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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事讲点交情,留点余地。
哪怕是抓人,也尽量“周全”一点。
这不是说他仁慈,而是知道怎么保住人脉。
1950年初,他们被送到重庆石板坡的看守所。
那时候,徐远举跟沈醉住在同一个监室,没几天就闹翻了。
徐远举把小板凳砸过去,喊着:“你出卖我!你出卖我!”要不是宋希濂拉住,沈醉那次可能真交代在里头了。
这种仇,不是一朝一夕的。
周养浩也一样,提起沈醉就咬牙切齿。
可局势就是这样——谁先表态,谁配合得多,谁就能多活几天。
沈醉很清楚这一点。
进了管理所,他积极写交代、揭发同僚,甚至帮忙翻译资料、搞思想小组。
表现好、口碑也“正面”,很快就成了“改造先进”。
到了1956年,沈醉被送到北京功德林,待遇明显上了一个台阶。
那年春节,他还请了几个“老朋友”一起喝茶,拿出几盒糖果和点心,说是“亲戚送的”。
可那几个人都知道,所谓“亲戚”,就是他当年在昆明帮过的资本家。
这种人情,别人想攒都没机会。
徐远举和周养浩也到了功德林,但状态就差得远。
一个人沉默寡言,一个人脾气火爆。
徐远举后来身体越来越差,也没人照应,最终没熬到特赦,死在监所里。
周养浩则是最后一批特赦,出狱时已经是1975年,出来没几年便去世。
说起来,当年三个人并称“军统三剑客”,可到了最后,再没人这么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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