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相继开展内设机构规范工作。多家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统一调整为“科”,相应的“处长”“副处长”职务称谓也同步规范为“科长”“副科长”。目前,商务、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外事等多个部门已陆续完成调整。这究竟是“降级”的冷处理,还是“正名”的硬举措?
对此,上海市形势政策研究会副会长肖晋指出,此次调整并非针对特定个人的职务调整,而是对机构编制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名实不符”现象进行集中规范。过去,部分内设机构命名与机构规格本身不相匹配,不仅导致机构层级与法定层级脱节,也容易滋生“名号通胀”,助长官本位倾向。
肖晋进一步表示,这一举措折射出机构编制管理理念的转变——即从“按惯例办事”转向“依法治编”,从粗放管理迈向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这“一字之改”,核心在于规范机构设置、强化法治导向,旨在推动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实绩实效,而非职务称谓。
编辑: 黄黛玉
责编: 樊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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