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汽车零部件企业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81,证券简称:标榜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接连收到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诉讼材料,原告 AFT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400 万元。目前两案均已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据公告显示,上述两起诉讼案号分别为 (2026) 鄂 01 知民初 374 号、(2026) 鄂 01 知民初 375 号,两案原告均为 AFT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标榜股份均列为第一被告,监利市某营业部为第二被告,案由统一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在第一起案件中,原告主张标榜股份涉嫌侵犯编号为 ZL201780016541.5 的发明专利,诉求判令公司停止使用涉案专利方法、停止使用及销售相关侵权产品,销毁专用模具、设备以及侵权成品与半成品,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 100 万元,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第二起案件围绕 ZL201780075283.8 号发明专利展开,原告诉求更为全面,要求标榜股份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及使用相关专利方法,销毁侵权生产设备、模具和产品,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300 万元,同样要求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两名被告中的个体工商户,均被要求停止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原告表示,自身持有两项涉案发明专利且专利目前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认为标榜股份及另一被告未经授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侵权行为,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本次诉讼,标榜股份明确表态,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主张不予认可。公司称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坚持自主创新研发,后续将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会持续跟进诉讼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营层面,标榜股份透露,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由于两起案件均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现阶段暂无法评估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造成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将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此外,公告补充披露了公司其他涉诉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的零散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 16.87 万元,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1%,金额占比极低,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标榜股份 2009 年成立,2022 年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是国内专业的汽车流体管路制造商,主营汽车尼龙管路及连接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配套多家主流车企,也是当地高新技术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近年来,汽车零部件领域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专利诉讼也成为资本市场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本次诉讼事项,警惕相关投资风险。
4月16日,标榜股份公布2025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5.49亿元,同比上升7.0%;归母净利润为1.19亿元,同比下降2.4%。这也是公司连续两年出现净利下跌情况。
股价方面,标榜股份走势疲弱,年内跌幅达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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