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公开造势、许诺高额回报,
以影视众筹名义
通过“低价购权—虚假溢价—线上引流—高价转卖”的犯罪模式
向公众非法吸金,涉案数额巨大。
请提高警惕,
拒绝非法集资,
守住钱袋子!
基本案情
退休职工李阿姨收到一条银行到账通知,一笔迟来的退款为其漫长的民事维权之路画上了句号。而这条维权路,牵出的是一条覆盖全国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1.75亿元的犯罪链条。数年前,一名自称“国学大师”的主播每日讲学,却总将话题转向电影投资,宣称“投资电影可以改善家运”。在精美海报和“成功案例”的轮番攻势下,李阿姨将5万元养老钱投入某电影投资项目。然而,电影迟迟未见上映,“大师”也杳无音信。直到李阿姨与其他“投资人”沟通,才发现类似遭遇者多达数十人。这批看似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被告均为同一家公司——某视公司,合同中几乎都包含“如电影未上映,则按投资款全额回购并支付年化8%利息”的条款,且相关纠纷竟达67起,总标的额超1700万元。涉案合同承诺“保本付息”,投资人涉及不特定社会公众,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在后续庭审中,该公司仅就部分电影提交了与出品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显示涉案电影实际成本仅为3200万元,远低于其向投资人转让收益权时所称的2亿元。面对法院对电影进度的进一步询问,某视公司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番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指出被害人提供的合同、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证实某视公司夸大收益、淡化风险,承诺保本付息。
案件处理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明:自2018年起,以韩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实际控制多家公司,以低价购得某电影续集等影片的部分收益权,随后通过直播间以讲授股票、国学为名引流,采取“作托炒群”等方式夸大成本、吹嘘收益,诱使投资者认购虚高的电影份额。2022年9月,主要犯罪嫌疑人韩某投案。经司法审计,四年间该团伙向全国数百名不特定受害人非法募集资金达1.75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800余万元。2023年11月,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韩某等人提起公诉。番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在无金融资质的情况下,以投资电影为名,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公开宣传,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受害人。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警示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以电影投资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此类骗局往往利用新兴行业的信息差和光环效应,以“稳赚不赔”的话术精准击中人性的弱点。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违背经济规律的高回报承诺,都可能是陷阱。投资者务必保持理性,选择正规渠道,切勿轻信所谓“大师”推荐和“保本付息”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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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视投资领域因
“项目周期长、信息不透明”等特性
成为非法集资高发区
一些投资者因渴望“影视红利”
易陷入“份额转让”“众筹拍片”等骗局
本期由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的
“人民防非大课堂”以
“聚焦影视投资领域非法集资:
识别‘造梦’陷阱,明晰投资‘红线’”为主题
为大家深度解读影视投资中的非法集资骗局,普及合法影视投资的甄别标准,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理性决策,共同维护文化金融市场的健康秩序。
来源: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人民网科普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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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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