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唐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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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庙(图片来源:行唐县人民政府)
驱车驶离河北省石家庄市区,向北不过一小时,便到了行唐县。这片土地有着四千余年的志书记载史、两千二百多年的建县史。秦时置南行唐县,北魏时去“南”字,定名行唐,文化底蕴深厚。在行唐,有两大广为人知的文化符号:孝义文化与龙地文化。
“孝义文化”源于民间传说“二郎孝母升仙”。相传,孝子杨二郎(杨戬)为给母亲治病,每日背母亲蹚过冰冷的护城河,寒冬腊月里冰碴子割破脚掌也浑然不顾。他的孝行感动了刚修完赵州桥、途经此地的工匠祖师鲁班。鲁班连夜巧用剩余石料建成石桥,助其行孝。后来二郎功德圆满,被召为神将,飞升前特意登桥拜谢鲁班,此桥便得名“升仙桥”。历史上,元代郄祥、明代谷仕廉、清代李咸庆等多位行唐先贤,屡获朝廷旌表孝行,名留青史。时至今日,孝义精神逐步演变为信义、仁爱、乡邻和睦的集体风尚,也铸就了行唐人重诺言、讲情义的内在品格。
“龙地文化”则古老而神秘。《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七年……将军骜死,以攻龙、孤、庆都,还兵攻汲。”柯有庆主编的《史记》(中华国学经典本)对此注解:“龙,在今河北省行唐县;孤,在今河北唐县北;庆都,在今河北望都县。当时三地皆属赵。”行唐还有一则民间传说,黄帝手下有一员大将名叫“大龙”,曾在此地驻守,其母亦葬于此,行唐便由此得名“龙地”。龙,象征着守护一方、顺时应变的秩序与力量。龙地文化,承载着先民对土地灵性的敬畏、对风调雨顺的祈盼,更寄托着世人自强不息、生生不息的精神追求。
传说需要载体,文化依赖传承。散见于行唐乡间的历史遗存,便是这些古老精神最好的见证。
在独羊岗乡东差取村,静立着全国现存唯一一座外部装修基本采用琉璃构件的庙宇建筑——琉璃庙。这座建于明代天启三年(1623年)的单檐歇山顶式小庙,高约7米,占地面积约34平方米,虽体量小巧,却精工细作、浑然天成。庙宇的墙壁中间嵌有21块琉璃浮雕,内容为观音菩萨救难之佛教故事群像图;庙门上方嵌“普陀圣境”匾额,两侧饰有二龙戏珠浮雕。相传此庙为当地人韩文梦感念神恩所建。其精巧的工艺与独特的形制,使之成为研究明代琉璃艺术的珍贵“活化石”。
如果说琉璃庙承载着民间信仰与传统工艺,那么故郡遗址则揭开了行唐更古老、更宏大的文化源头。这处面积超五十万平方米的古遗址,主体年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属鲜虞—中山国文化遗存,也是北方戎狄族群建立的早期中山国的代表性遗存,城址、居所与墓地遗存并存。遗址的发现,极大地填补了早期中山国历史与考古研究的空白,为确认南行唐邑方位、探寻中山前期都城、补全春秋战国历史缺环、研究北方戎狄族群逐步融入华夏的历程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佐证。
文脉绵延千年,深深浸润着这片土地,也影响着当今行唐人的价值理念。躬耕于此的检察人,更当将伦理情感与价值追求融入日常履职。
在办理因田间地头、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时,检察人坚持调解优先,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这正是对孝义文化中以和为贵、重义睦邻精神的践行。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检察人将视线延伸至水源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文物古迹及周边环境管护等领域,这也契合龙地文化里敬畏自然、守护水土安宁的古老训诫。检察人坚持实地踏勘、走访排查,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坚决制止污染破坏行为,守护绿水青山与历史文脉,延续着一代代人对这片土地的深情守望。我们始终坚信,只有悉心守护历史遗存,用心传承乡土文脉,方能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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