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9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岐山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洋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以上机构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管理未尽职、项目资本金审核未尽职。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罚款65万元,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分行罚款25万元,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岐山县支行罚款32万元,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洋县支行罚款35万元,四家机构合计被罚157万元。对杨力铭、宁泽、王驰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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