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一对夫妻住酒店开房,等第二天退房前,她却突然在洗手台旁发现了一个避孕套,而且还是使用过的,店里一开始态度还不错,愿意赔偿+报销体检,可等夫妻二人体检完事,店里经理突然换了,而之前的承诺也是直接失效了,这让她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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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因为工作原因常年在外面跑,住酒店是家常便饭。4月1日那天,她和丈夫带着一个外籍客户去瑞安谈生意,通过携程订了瑞安开元名都大酒店的两间房
当晚住下,一切正常。结果第二天早上准备退房的时候,她在洗手台旁边——就是平时放吹风机那个位置,发现了一个用过的避孕套
说实话,换谁看到这个都受不了。自己睡了一晚的房间,第二天才发现有这种东西,心理阴影有多大可想而知
张女士立刻联系了前台。酒店的解释是:保洁阿姨可能没注意到,那个位置平时放吹风机,正好挡住了,成了卫生死角
当时处理这事的是酒店的一位王经理。这位经理态度不错,当面道歉,主动提出解决方案:房费全退,再赔3000元现金,加上两个人的体检费,总共差不多4000元。为了表示靠谱,王经理还特意发了短信确认这个方案
张女士觉得对方态度诚恳,也就没再追究,按约定去做了体检
结果等到5月26日,体检报告出来了,张女士联系酒店准备把赔付的事情落实。得到的回复是:王经理已经转岗走了,现在这事由新来的张经理负责
新经理上来就变了脸。之前的4000元方案不认了,现在只给退一间房的房费461元,再加200块补偿。前后差了将近十倍
张女士当然不接受。酒店新经理的理由是:王经理当时承诺的赔偿是他个人行为,没上报管理层,酒店不认可。想要赔偿可以,得提供正规体检发票和相关损失证明,按流程走
但张女士觉得,王经理当时代表酒店出面处理,发的短信白纸黑字,怎么人一走就不算数了?她说自己不差这点钱,就是气不过酒店出尔反尔
这个事说到底,核心就一个问题:员工代表酒店给出的承诺,到底算不算数?
酒店现在一口咬定是“个人行为”,这个说法站得住脚吗?王经理当时是酒店的大堂经理,处理客诉是他的本职工作,他发的短信也是用酒店的身份在沟通。如果这都不算职务行为,那以后酒店员工说的话,客人还能信谁?难道住个酒店还得先问清楚“你说话算不算数”?
员工离职了,酒店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那对消费者来说太不公平了。如果这逻辑成立,酒店完全可以套路客人:先让经理答应高额赔偿稳住情绪,等人一走就翻脸,反正都是“个人行为”
再说酒店的“正规流程”。要求提供体检发票和损失证明,这听起来合理,但问题是,当初答应赔付的时候,酒店并没有提出这些前置条件。现在体检做完了,条件突然加上来了,这不是变相刁难是什么?
其实从酒店的角度看,4000块钱对于一家星级酒店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这件事处理不好,损失的信誉远不止这个数。张女士说“不差这点钱”,这话听着像气话,但也是实话。她较真的是酒店的态度,先承诺后翻脸,比一开始就不承诺更让人窝火
在我看来,员工在职期间、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的承诺,酒店必须认。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如果每个员工都能随便说了不算,那消费者就是在跟一个没有脸的机构打交道。至于王经理有没有上报,那是酒店内部管理的问题,不该由客人来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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