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让危险化学品又一次走进公众视野。实际上,我们身边存在着诸多“隐形威胁”:化工厂高耸的烟囱、医院放射治疗室的三叶形标识、高速公路上的“危险品”罐车,都在提示着两种看不见摸不着、已渗透至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却可能致命的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很多人知晓这两类物品都有危险性,却分不清其核心区别:一个主要靠化学反应伤人,一个靠原子核衰变毁体。化学品泄漏时,部分可通过气味察觉;而辐射来袭时,人们往往毫无防备。本文将用通俗且严谨的语言,解读这两种“危险物品”。
一、它们是谁?两种“危险物品”的底色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很多种类的油漆、强效清洁剂、农药,工厂的甲醇、硫酸等都属于或者含有危险化学品。它们是现代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广泛应用于化工、医药、农业等领域,这类物品风险高低不一,风险高低主要和其危险性分类紧密相关,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包含“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三大类。目前,我们国家危险化学品为目录式管理,对应目录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凡是归类到这目录中化学品,皆为“目录内危险化学品”,目录未列举的化学品,需专业鉴定机构分类鉴定后,符合相关判定原则的化学品,则为“目录外危险化学品”,两者管理方式有所差异。
放射性物品与危险化学品的本质区别是其自身会持续释放看不见的射线。放射性物品广泛应用于工业辐照、农业育种、医疗诊断及核能开发领域。这种射线危害隐蔽,会悄悄破坏人体细胞DNA,轻则造成皮肤灼伤,重则引发急性放射病甚至癌症。更棘手的是,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会被吸收转运至骨髓等部位持续释放辐射,体内污染比体外暴露危害更大。
总之危险化学品是“明枪”,大部分可感知;放射性物品是“暗箭”,无声无味,防范难度更高。
二、公众误区:被误解的化学危害与辐射危害
现实中,公众对两类危险物品的认知存在明显误区:对危险化学品的妖魔化及对放射性物品的过度恐惧。
误区一:对危险化学品妖魔化,人们往往谈“危”色变
虽然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均中,一个阀门松动、一次违规操作,都可能引发爆炸、泄漏等严重事故,但通过提前预防、加强过程监管,此类事故往往可防可控。实际上,危险化学品已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多种香水、油漆,甚至高度白酒等日常用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
误区二:谈“辐射”色变
很多人一提到辐射、核,就联想到切尔诺贝利无人区、福岛核泄漏,并认为接触即致癌。实则辐射无处不在,土壤、宇宙射线、香蕉(含天然放射性钾-40)等,均有微量天然辐射,对人体无害。实际上,真正接触到辐射时,通过实施防护可对辐射进行防护,主要为三大原则:缩短受照射时间、增大与放射源距离、设置屏蔽物(如铅板)。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辐射强度符合限值,仍需持续优化(如进一步降低辐射物如氚浓度、加强监测),而非仅以“达标即安全”简化风险沟通,避免公众误解防护目标。因此,公众也没必要过度辐射恐慌,,恐慌本身是缺乏相关的科普知识。
最大认知盲区:危险化学品有毒,辐射致癌
这种认知误区是今后科学知识普及的重点。
三、管理之辨:两套体系,殊途同归保安全
面对两类危险物品的不同特性,我国建立了两套差异化监管体系,核心目标均为防范风险、保障公众安全。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核心是“全链条严防死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全环节严格监管,应急管理等十余个部门负责目录制定、监管落实等工作。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夯实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基础;国家应急管理部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
放射性物品管理的核心是“控制辐射剂量,从源头防范”。辐射无法完全消除,监管重点是将其控制在安全范围,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其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2025年,国家四部门发布《核电站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规范运输审批与安全要求。国家规定,普通公众人为活动年有效辐射剂量不超过1毫希沃特,低于天然辐射水平。多年监测也显示,我国核设施周边辐射环境良好,与上世纪80年代天然辐射本底相比无明显变化。
两套体系的差异基于感知途径不同:化学品危险性可通过经验感知,便于全链条防控;辐射危险需专业设备检测,公众不易察觉,故更注重源头与剂量管控。
四、启示:科学认知,才是最好的“防护服”
危险化学品与放射性物品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前者支撑工业化发展,后者推动医疗、新能源进步,二者均为“双刃剑”,规范使用可造福人类,失控则会伤人。
同时,放射性核素进入海洋后可能通过沉积、生物富集(如铯-137在鱼类肌肉中)产生长期生态影响;类似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也可能通过水-土-气多介质迁移放大风险。公众有必要提升“全环境介质风险”对复合污染的系统性认知。
科普的意义是消除无知,而非制造恐慌。遇到危险品罐车需保持警惕,面对核相关新闻应保持理性,掌握防护知识,不被谣言误导。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主要在于化学反应的瞬时爆发,放射性物品的主要危险在于原子核衰变的长期伤害。它们不会因恐慌而消失,却能因科学认知被“驯服”。真正的安全,是学会与风险共存。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掌握科学知识、提升安全意识,是应对两大“危险物品”最好的“防护服”。
作者:徐慧萍 唐传喜 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环境放射职业病监测管理科
石峻岭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科学院)社会服务与健康安全评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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