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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下,拟IPO企业的合规红线持续收紧。兆晟科技在上市辅导期内,实控人及多名高管卷入走私刑事案件,实控人四个半月内两次被取保候审,相关重大事项被公司隐瞒长达8个月。叠加过往股权代持等信披违规记录,该公司内控治理问题集中暴露,创业板IPO之路面临实质性障碍。
案发:核心管理层集体被海关取保
2025年6月4日,杭州海关缉私局对兆晟科技立案侦查,案由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货物。当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诸银娟,以及外贸业务两名核心员工,均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涉案人员覆盖公司最高决策层、核心管理层及一线业务骨干,属于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与治理结构的重大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类事项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未作任何公开公告。
升级:移送起诉后再次取保,罪名变更
2025年10月16日,案件正式移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四天后,10月20日,姜磊及另一名员工再次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涉案罪名更新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从6月首次取保到10月再次取保,间隔不到四个半月,实控人两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性质持续升级。但公司始终未披露相关信息。
瞒报:IPO关键期隐瞒8个月,直至补充披露
直至2026年3月25日,距离首次案发已过去近8个月,兆晟科技才发布补充公告,对外披露上述涉案事实。此前,公司未在任何公开渠道说明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3月20日收到的起诉书,涉案物品为“锗镜片”,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两用物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兆晟科技、实控人姜磊及员工黄萍违反海关法规,应当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时间线是:2025年6月海关立案当月,兆晟科技与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正式启动A股IPO,初始目标为北交所;2026年1月,公司将申报板块变更为深交所创业板。整个隐瞒期覆盖了IPO辅导和板块变更的关键阶段。
追责:年内再收警示函,信披违规并非首次
2026年5月28日,浙江证监局向兆晟科技、姜磊、诸银娟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高管涉刑等重大事项,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姜磊、诸银娟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存在履职疏漏。
这并非兆晟科技首次因信披问题被监管警示。2026年2月,浙江证监局已就股权代持事项对公司及姜磊等人出具过警示函。经查,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实控人姜磊代他人持有10万股股份(占挂牌时股本的1%),该代持事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直至2020年7月才解除。从新三板到IPO辅导期,从股权代持到刑事案件瞒报,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记录存在明显瑕疵。
此外,主办券商国泰海通证券的履职情况也引发关注。作为新三板持续督导券商及IPO辅导机构,其是否知悉上述涉案情况?若知情,为何未督促公司及时披露?若不知情,督导核查职责是否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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