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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占鳌在红高粱地里杀人越货,孙丙在檀香木楔上咬碎钢牙,姑姑在计生风暴里硬扛到精神分裂。
为什么莫言笔下的人物永远不会“装”?
答案可能在这两个字里:野趣。评论家用这个词概括莫言创作的灵魂——他的人物没有被驯化,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没有被文明规训。
莫言出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农家,童年泡在红高粱地的阳光里,听村头老人讲土匪和鬼怪的故事。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最美丽最丑陋,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不在官方正史的秩序之内,是属于野性和血性的“法外之地”。
中国文学传统里,写好人要正,写坏人要反。莫言偏不。他的“土匪式英雄”做尽坏事也报效国家,他身上没有道德审判,只有活生生的、自相矛盾的人。
这种“野”在当代文学里越来越稀缺了。现在的作品太“乖”,主角太“正确”,每个人都在道德安全线内行动。可人生本来就是混乱的,哪来那么多“三观正”呢?
莫言用40年的写作给我们上了一课:真正的好作品,不需要讨好任何人。它只要忠于生命的原貌——不管那有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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