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未按规定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被罚。
其中,金融监管总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73万元。
在落实“双罚制”上,金融监管总局对任杰、许龙、黄永军、陆涛、张玮、陈永兵、赵磊警告并罚款共计62万元。
近段时间,中国太平及其旗下公司多次被金融监管总局处罚。
今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向监管报送的报告报表数据不准确被罚款40万元,相关责任人张作学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2025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等,被罚7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施泓亦被禁止5年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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