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吃碗面,谁还没遇过几次找零的破事儿?
但苏州这位老板娘,因为顾客付钱时掏了9毛硬币,直接把滚烫的面汤连带面条,整碗泼在顾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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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操作,看得人心头一紧。
事情经过不复杂。
6月3日,安先生在苏州木渎镇一家陕西面馆点了一碗12元的臊子干拌面。付款时,他先扫码6.1元,打算用剩下的纸币加硬币补齐5.9元。
就9毛钱的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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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当场炸毛:店里不收一毛硬币,你再扫码补1块。
安先生不乐意了——硬币是法定货币,凭什么不收?既然店家拒收现金,这买卖没法做,退钱走人。
结果老板娘翻脸:面都下锅了,钱不退。
得,一碗面引发的血案,就这么开始了。
第一层荒诞:拒收硬币的商家,底气从哪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收取硬币。你去超市买东西掏硬币,超市敢说不收吗?
银行敢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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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一个开面馆的小老板娘,手一挥就把国法扔一边,理由竟然是"嫌清点麻烦"。
这已经不是做生意的问题了,这是认知问题。
拒收硬币这件事,说大点叫藐视国家金融秩序,说小点叫欺负老实人。偏偏这种底气,还不是她一个人独有——她老公全程帮腔,她自己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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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先生说银行都收硬币,开门做生意的凭什么搞特殊?
老板娘回怼:价目表上没写几毛钱。
这逻辑,简直了。
第二层荒诞:退款被拒,商家说了算?
安先生提出退款,理由很简单:交易方式没谈拢,交易还没完成,凭什么不退钱?
老板娘的理由是:面已经下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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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来了——
交易成立的前提是什么?是双方对交易方式达成一致。你店家单方面宣布不收硬币,本质上是变更了合同条款在先。顾客有权拒绝这个变更,进而解除交易。
凭什么成品的损耗要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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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比你去4S店买车,销售说必须全款,你不同意,销售说车已经调来了你得买——有这种道理吗?
第三层荒诞:泼面之后,还敢报警叫嚣?
整个视频里最让人无语的,是老板娘泼完面之后的反应。
没有歉意,没有慌张,站在门口继续数落顾客。
老板更是嚣张:你去报警啊,门店全盘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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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绝的是,他反咬一口:是你进店闹事影响我们营业,你还得赔我们损失。
这心理素质,属实让人叹为观止。
最让人唏嘘的,是民警的回应。
安先生报警后,现场民警研判表示:现有情形暂时达不到侮辱立案标准。
这话没毛病。法律讲证据,讲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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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换句话说——
你被当众泼了一脸面汤,对方态度嚣张到极点,你能做的最有力的维权,就是报警,然后得到一句"构不成侮辱"。
这才是整个事件最让人憋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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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事件本身。
9毛硬币,12元面条,一碗被泼出去的面,一位报警维权的顾客,一个达不到立案标准的结局。
店家拒收硬币是实打实的违法。
泼面侵犯人身权益也是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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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结果呢?
店家两口子大概率继续开店,安先生带着一身油污和满肚委屈离开。
和气生财?别闹了,这家店已经没有和气可言了。
说到底,这件事给大家提了个醒:
第一,硬币是法定货币,商家无权拒收,碰到这种情况,录音录像留证据,直接向央行投诉;
第二,遇到蛮横的商家,别硬刚,保护好自身安全,用法律途径维权;
第三,做生意图的是长久,像这种因为9毛钱就把顾客往外推的老板,迟早要为自己的嚣张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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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老板娘——
你泼出去的那碗面,泼掉的不只是安先生的面子,还有自家门店的里子。
生意做成这样,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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