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能源获悉,6月4日,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安能二局”)被行政处罚,处罚类别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机关为浙江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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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中国安能二局的被处罚事由是: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失信行为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对此,处罚机关对其作出如下处罚内容:罚款50.4999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436713万元。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处罚决定书文号:浙监能稽查〔202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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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明安,由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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