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我县考点周边公共秩序,杜绝各类低空飞行干扰行为,全力营造安静、安全、公平有序的高考考试环境。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高考期间,对我县考点周边区域开展“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以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考点为中心,校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管控空域高度从地面至无线高。
二、管控时段
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全时段。
三、管控对象
在管控区域及管控时段内,所有单位及个人禁止操控、放飞以下各类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体:
1. 各类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机、航拍飞行器等;
2. 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等;
3. 氢气球、无人空飘物、孔明灯等各类升空漂浮物体;
4. 其他具备低空飞行、升空悬停、空中拍摄功能的各类设备器具。
四、管控要求
1. 严禁违规飞行活动。管控时间段、管控区域范围内,未经公安机关官方审批许可,一律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开展“低慢小”航空器起降、飞行、悬停、航拍、录制、直播等一切飞行活动。
2. 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因应急救援、警务执勤、气象监测、官方新闻宣传、重大安保工作等特殊公务确需飞行的,相关责任单位须提前向花垣县公安局报备,提交飞行时段、飞行航线、飞行高度、设备信息等资料,经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依规开展飞行作业。
3. 自觉遵守管控规定。广大飞行爱好者、相关企业及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提前调整飞行计划,主动规避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自觉配合公安机关巡查管控工作。
管控期间,对未经许可擅自升空飞行、违规操作、拒不配合管控工作,扰乱高考考试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发现各类违规飞行可疑线索,及时拨打110报警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安静的高考环境。
花垣县公安局
2026年6月4日
来源:花垣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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