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6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淳化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21万元。同时,程诚(时任淳化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风险内控部总经理)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6〕8号
内控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0.8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2
候欣(时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
警告,并罚款0.8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3
长武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6〕9号
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
罚款2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4
鱼云龙(时任长武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小微金融部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5
赵江涛(时任长武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三农金融部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6
李锐(时任长武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小微金融部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7
淳化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6〕10号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罚款21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8
程诚(时任淳化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风险内控部总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咸金罚决字〔2026〕11号
以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发放商用房贷款不审慎
罚款6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0
王书敏(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行长)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1
杨晓雁(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2
徐晖(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客户经理)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西路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6〕12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罚款12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4
柳兵号(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西路支公司业务员)
警告,并罚款4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5
李萌(时任原秦都农商行思源路支行客户经理)
咸金罚决字〔2026〕13号
员工与客户非正常资金往来
警告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16
杨阳(时任永寿联社监军信用社客户经理)
咸金罚决字〔2026〕14号
贷款“三查”不到位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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