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这样一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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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画线处了没? 浙江瑞安这起案子,本身其实没什么争议。1岁多的小孩,菜市场乱跑,伸手进无防护兔笼,被兔子咬到差点断指,法院判监护人大头、店家三成,法理清清楚楚,责任划分也说得通。真正有问题的就是糟糕的媒体,连家长的性别都搞得这么魔幻,内文都说了是母亲,结果标题搞成“男子”。
当然你现在去潇湘晨报的微博去看,已经改成了家长买菜时儿子逗玩兔子被咬伤#,再看编辑记录,隐藏了修改后公开,仿佛没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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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专门去翻了最早的报道,是6.2也就是昨天由瑞安市的上一级地级市温州市的媒体温州晚报发布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峻峻系不满2周岁的幼儿,对动物危险性缺乏任何认知能力。其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全程看护幼儿,未尽法定监护职责,是致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公众号:温州晚报
这篇原稿根本没提到什么男子,也没有任何的修改记录。也就是说,而潇湘晨报在今天6.3转载时,正文内容全部照搬该稿,但标题里的“男子”却是它从其他媒体那一窝蜂跟着添加上去的,比如合肥日报的合新闻、黑龙江广电的新闻夜航,只不过潇湘晨报可能流量更大,就成了被吊起来打的活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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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这就是流水线小编从别处扒稿,正文都不仔细看,标题要么自拟要么直接照搬,随后扔出去坐等流量上门。
我在媒体行业待过就知道,“三审三校”是标准流程,但这样一篇稿子,从一审到终审,都没发现标题写的“男子”、正文说的是“母亲”,也没发现“爸爸带娃”的叙事跟法律文书对不上。然后出了事呢?先是微博隐藏,然后偷偷改“男子”为“家长”,假装无事发生一样,接着奏乐接着舞。
这套操作对于老网友来说可太熟了,先是标题党引爆情绪,然后评论区吵成一锅粥,发现事实不对后静默修改或删帖,反正零成本、零追责、下次继续。
此外为什么很多涉及“看护不力”“带娃出事”的场景,主角总容易被默认写成男的?还经常有人传播“孩子没危险时爸爸就是最大的危险”。这与其说是某种性别阵营的有组织操作,不如说是网媒叙事工厂的一种结构性偏见。
因为“男子/爸爸”+“带娃出事”这个组合,天然更方便制造“甩手掌柜生物爹”的评论区狂欢;而“妈妈带娃出事”则更容易触发另一套话术。涉事编辑未必是在执行某个KPI,但他们在选模板词的时候,潜意识里就是在往更容易炸的方向拧。
想想看,一个一岁多小孩差点废掉一根手指的司法案件,竟然被当成了标题饲料,连当事家长的性别都是可以随手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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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类乱象,我并不打算把它归类为“打女拳”,因为这反而给了这些媒体台阶下。毕竟一旦你把战场拉到性别互撕,它们就赢了,网友的注意力就从“这家媒体连基本事实都不核对”转移到了“你站哪个性别”,然后拳师们疯狂维护,搞得主要矛盾都偏离了。
我想真正该追问的是,为什么连“当事人性别”这种写在正文第一段的硬信息,标题都能写错?这与其说是立场问题,不如说是职业能力归零的问题。还有,为什么“修改不标注、编辑不署名、纠错不置顶”成了全平台潜规则?
悄悄把“男子”改成“家长”就算完事了?“三审三校”到底审了个寂寞还是校了个空气?如果连身份代词都对不上,那这个制度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装饰媒体花名册吗?
回到本案,兔子咬人这事,店家确实有错,判三成没啥问题,但更大的教训是,一岁多孩子在菜市场脱离视线范围才几秒钟,就出了这种事,这对所有家长都是一次血的教训提醒。
而对于空调房媒体这边,你骂它女拳也好、低能也罢,它根本不在乎。它在乎的是你点进来骂还是进来赞,反正流量到账就行。一个连“这位家长到底是爸还是妈”都懒得核对的编辑车间,压根不配拥有“舆论公器”这四个字。
咱也不用问它们频繁这么搞,为什么从不受惩罚?因为很多媒体从来就没打算好好做一个负责任的新闻产品,它已经沦为一个转来转去的内容菜市场。一旦你认真了,它就赢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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