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沈阳武器库失窃,窃贼竟是身边看似忠厚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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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辽宁省公安厅档案资料、《中国刑事警察》1994年期刊案例报道、《共和国大案纪实》系列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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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的冬天,辽宁的寒气来得格外凛烈。

从十一月底开始,东北特有的干冷就已经把沈阳城郊一带的土地冻得梆梆硬,路面上的积雪在零下十几度的气温里毫无融化的可能,一层一层地覆压叠加,踩上去只发出清脆而坚硬的嘎吱声。

沈阳市新城子区道义乡正粮村一带,四野空旷,秋收已毕,枯黄的秸秆被干燥的北风吹得东倒西歪。

天地之间一片冷寂,偶尔有货车从远处的公路上缓缓驶过,引擎的轰鸣在空旷的平原上传得老远,很快又归于沉寂。

辽宁省公安厅被装库就坐落在这片土地上。

这座仓储设施是整个辽宁公安系统警用制式装备集中储存与统一调拨的核心节点,其重要性无需过多阐释。

只需了解它储存的是什么,便能明白它的安保规格为何必须远高于普通仓库。

被装库的外围由厚实的砖砌围墙环绕,墙体无任何装饰性构件,墙顶没有可供借力翻越的突出结构;

库区大门采用双重铁制门闸设计,进出须经严格核验方可放行;

库区内部设有若干独立编号的仓库单元,每一个单元均有独立的锁具系统封闭管理,每一件入库装备都附有独立编号账目。

进库有清单,出库有凭据,核查有周期,任何一个环节的账实数据出现偏差,都会在最近一次例行清点中被察觉,并随即触发上报程序。

这套运作体系,在当时的同类仓储设施中,已属相当严密的管理水准。

4号仓库是被装库内承担制式枪械储存职能的核心库房之一,位于库区内侧,四面墙体坚实厚重,库门为铁制厚板,附有配套的高级锁具系统。

库内货架按规格分列,货物的码放位置经过事先规划,每一箱装备的存放位置均有对应账目,彼此之间不得随意调换,以便核查时能够迅速比对账实是否一致。

守护这座仓库的,除了具备专业资质的管理人员,还有一支驻守在此的武装警察力量。武警战士负责日常的轮班值守,是仓库安全防线上最直接的人力保障。

这批年轻人大多二十岁上下,来自省内外不同的地方,统一着装,执行排班制度,按时交接,不得擅离。

他们的职责从表面上看并不复杂:守好门,看好库,不允许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物资进出。

正因为这份职责的性质与位置,他们在外界认知里,从来不是需要产生怀疑的对象。

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安全的具象化呈现。

1993年12月29日,年底阶段性例行清点的日子。管理员老吴带着账册走进4号仓库,开始逐架逐箱地核对在库物资。

账目上写得清清楚楚,应在库的是240箱,每箱整装20支77式制式手枪,是当月上旬刚刚完成入库交接的一批全新枪械,入库记录完整,编号可查,无任何未竟事项。

老吴从第一列货架数到最后一列,从下层数到顶层,得出的结果是239箱,而不是账目上的240箱。

他换了一种清点方式,从头再数了一遍,结果依然是239箱。

少了整整一箱。少了整整20支枪。

老吴随即对库内外展开了仔细检查。

库门锁闭完好,锁具无撬压痕迹;

全部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窗框无破损,锁扣无异常;

库区围墙绕行一周,无翻越迹象,围墙根部的积雪未见扰动;

子弹存放区核查完毕,数量与账目相符,无任何缺失;

出入登记本从头翻到底,没有这箱枪的任何出库记录,也不存在任何授权出库的单据或凭证

现场,毫无外力入侵的任何迹象。

那20支制式手枪,就在这样一座门锁完好、窗户关闭、子弹分毫未动、出入有据的国家被装仓库里,彻底消失了。

消失得如此干净,如此彻底,以至于在最初的现场检查之后,谁也无法说清楚,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报案随即上报。

辽宁省公安厅专案组当日进驻,辽宁省公安系统的刑侦力量全线启动,一场持续二十四天的追枪行动,在这个冬天最寒冷的时节里,悄然拉开了帷幕。



【一】那420箱枪、一套严密的入库体系,与一个没有出库记录的空位

要理解这起案件为何令人震动,有必要先了解失窃枪械本身的性质、这批枪械的完整入库过程,以及4号仓库在那十三天里的日常运转状态。

77式手枪,是中国兵器工业于1977年完成设计定型的制式半自动手枪。

口径7.65毫米,全枪质量约0.54千克,枪管长度90毫米,全枪长度155毫米,采用吹退式自动原理设计,弹匣标准容量7发。

这款手枪从1977年定型后经历了相当长的配发推广周期,至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已成为全国各省市公安系统中最为普及的配枪型号之一。

与同期的其他制式手枪相比,77式手枪的整体结构较为紧凑,持握手感相对轻便,制造工艺稳定,长期储存条件下的可靠性有保障。

在实际使用中故障率低,综合性能适合作为警用配枪长期配发。

由于配发覆盖面极广,从省级机关到基层派出所都有其身影,77式手枪在合法流通体系之外具有相当高的流通价值。

一旦流入黑市,其对社会安全的现实威胁程度不需要过多解释。

1993年12月16日,这批77式手枪运抵辽宁省公安厅被装库。

负责运输的车辆进入库区大门时,入库交接程序即刻启动。

管理人员与随行武警值守人员共同在场,对每一个运输单元进行逐箱清点,核对箱体序列号,将每箱编号与随行清单逐条比对,确认实物数量与单据记录完全一致。

整批入库枪械共计420箱,每箱整装20支,外包装为标准规格的木制漆箱,漆面统一采用墨绿色涂装,箱体四角以金属角件加固,箱体外侧附有唯一的序列号标识,字迹清晰,便于核查。

完成清点比对后,管理人员将每箱的入库位置逐一记入账目,货物按事先规划的码放规则,分层码放至4号仓库的货架之上,根据箱体重量和取用频率安排各层分配。

最重的置于底层,较轻的置于上层,顶层码放的是入库时间较近、在短期内调出可能性较低的存货。

全部入库工作完成后,管理人员进行最终的实物与账目核对确认,签字留档,随后封库上锁,全程流程规范,记录完整,无任何异常情况发生。

此后的十三天里,4号仓库在表面上维持着正常的运转状态。

在这段时间内,既无任何以这批枪械为对象的出库单据开具,也无任何与4号仓库相关的异常事件被记录在案,更无任何不寻常的人员出入情况登记在库区管理日志中。

值守武警依照既定的排班制度正常换岗,管理员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库区的日常运转看上去与往常没有任何区别,没有任何人发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这十三天里,4号仓库最大的异常,就是它毫无任何异常的外观。

直至12月29日,老吴推开4号仓库的大门,拿着账册站在货架前,开始逐箱清点的那一刻,这份表面上的平静才被彻底打破。

而让所有人百思不解的,恰恰不是"枪少了"这件事本身,而是"门窗完好、子弹一颗不差、出库无任何记录"的情况下,枪居然可以消失。

案件上报之后,专案组刑侦人员对4号仓库展开了全面彻底的现场勘查,勘查工作从外部入侵可能性的系统性排查开始。

检验人员逐段逐面检查了库区围墙,包括每一段墙体的墙顶、外侧墙面和墙根,以及墙根处的积雪覆压状态。

结果:无翻越痕迹,无蹬踏磨痕,无工具接触迹象,无脚印压迹,墙根积雪未见扰动,判断为无外部人员从围墙外翻越进入。

库区大门及其附属锁具经过专项检验,锁芯无划痕,无异物残留,无外力撬压迹象,门框与门板的配合状态正常,无被强行打开后重新关闭的迹象。

仓库本体的所有门窗逐一检验,库门锁具完好,全部窗户关闭正常,无破损,无撬压,无玻璃裂纹,无窗框形变。

综合全部外部勘查结果,专案组得出结论:外部人员从围墙外翻入、或以任何形式强行破门破窗进入库区实施盗窃的可能性,可以基本排除。

排除了外部入侵路径之后,专案组随即形成了更为明确的基本判断:

能够在现场毫无外力破坏痕迹的情况下,从一座双重锁闭的被装库中转移整箱枪械,作案者必须满足几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其一,在案发时段拥有正当进入或合理留存于4号仓库内部的权限,进出不引发任何记录异常;

其二,对4号仓库内部货物的码放位置有充分的事先了解,知道哪个位置存放着哪类装备,哪个位置的缺失在例行清点时最不容易在第一时间被察觉;

其三,能够在案发时间段内在仓库内单独行动,且在此过程中不受他人监视;

其四,完成转移后能够以完全正常的方式离开,不留下任何能够触发记录的异常行为。

这四个条件叠加在一起,所指向的只有一类人:在4号仓库里有着固定权限、被所有人视为自己人的内部成员。

这个判断,让在场参与排查的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沉默了下来。



【二】一扇高达3.5米的南窗,与一道几乎看不见的绿漆痕

外部入侵路径被排除之后,痕迹检验工作的重心全面转入仓库内部及其周边区域。

专案组调集了具备专业资质的痕迹检验人员,对4号仓库的每一处潜在出口、每一个有可能被接触到的表面,展开系统性的精细排查。

4号仓库的内部结构,以一组规格相近的金属框架货架为主体。

货架分若干列排放,每列货架分为多层,最上层距仓库内部地面的高度超过三米。

入库枪箱依照重量和规格的不同分层码放,底层承重,顶层存放入库时间较近的存货。

在货架的排列格局中,沿仓库南侧墙壁设有一扇高窗,窗台底沿距仓库内部地面的高度约为3.5米。

窗框为金属材质,采用向外开启的设计,平时保持关闭状态,窗外正对的是库区的内部院落空间。

在正常的逻辑判断下,一扇距地面3.5米的完好窗户,并不具备成为出入通道的现实可行性。

从仓库内部爬上去,再把整箱枪从窗口推出去,这种方式在常规思维框架里,需要的力量、工具和技巧,都会在现场留下大量痕迹。

正因如此,这扇南窗在最初的检查中并未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对它展开精细检验,是在其他所有常规路径都未能发现有效线索之后,才被纳入排查范围的。

就是在这扇高窗的窗台表面,痕迹检验人员发现了本案最关键的微量物证。

在窗台内缘边沿的位置,有一道颜色极淡、面积极小的绿色漆痕。

这道漆痕的面积在毫米量级,颜色与窗台金属表面的基底颜色差异极为微小,在普通的正射灯光照射下,肉眼几乎无法察觉。

只有在特定角度的侧光条件下,才能依稀辨认出它与窗台表面之间极细微的色差。

检验人员对漆痕进行了精细提取和保全处理,送交实验室进行理化成分分析。

实验室出具的检验结论,让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同一个地方。

漆痕的化学成分,与4号仓库内存放的77式手枪木制包装箱表面油漆的化学成分,完全吻合。

这意味着什么,所有参与侦查的人员都清楚:那箱枪,是经由这扇高达3.5米的南窗,从仓库内部被转移至窗外的。物理路径,就此确认。

然而紧随而来的问题,是关于这件事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借助任何攀爬工具,工具接触墙面和窗框时必然在接触点留下器械痕迹,金属器械与窗框之间的摩擦会形成清晰可辨的划痕;如果穿着鞋子踩踏攀升,鞋底的花纹样式会在踩踏面上留下可提取的压痕;如果手抓窗框借力,窗框金属表面上会留下汗液或手部接触的摩擦迹象。

痕迹检验人员在南窗窗台、窗框及其周边的墙面,没有发现上述任何一类痕迹。

他们发现的,是另一类性质完全不同的印记:分布在窗台内缘及相邻货架上层枪箱表面的细密织物纤维摩擦印记。

这类印记,是袜底织物在直接踩踏硬质表面时,由袜子的编织纹路与接触面之间的摩擦所形成的,痕迹细腻,纹路均匀,与鞋底花纹的压痕在形态上存在显著的可区分差异。

痕迹专家据此作出了专项判断:

作案者在实施攀爬动作之前,将鞋子主动脱去,改以袜子包裹双脚,直接踩踏库内码放于下方的枪箱,借助枪箱的堆叠高度分步向上攀升,在规避留下鞋底花纹压痕的前提下,到达了南窗的高度。

在到达窗口之后,将整箱枪从窗台推送至窗外,再经仓库内部的正常通道离开库房,绕行至院落,将落地的枪箱拖拽至院内隐蔽处藏匿。

这一作案方式,要求作案者对库内枪箱的码放位置具有清晰的预先掌握,对南窗的高度与窗外院落的空间布局有事先的评估与规划,对独自在库内行动不被察觉的时间窗口有准确的把握。

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任何非常规工具,全程依靠对仓库内部环境的高度熟悉。

专案组形成了更为明确的侦查判断:

作案者的行动具有清晰的预谋特征,对现场情况的掌握程度,远非普通的外来访客或临时人员所能具备。

这是一个对4号仓库了如指掌的人,是一个在库区里有着正当位置的人,是一个没有人会去怀疑的人。

勘查视线延伸至院落外围,对饲料堆、储物角等可能用于临时藏匿的区域逐一排查,暂时没有发现目标物。

院落的地面被反复检验,厚厚的积雪之下,只有冻得结实的土地,以及这座仓库里每天正常走动的人所留下的日常踩踏痕迹。

枪,消失在这座院落的某处,但它藏在哪里,没有人知道。

专案组清楚,找到枪的前提,是先找到那个人。

排查范围在物证比对工作完成后大幅收窄。

跨省追踪的方向同步展开——那批420箱枪中,已有部分按调拨程序流转至鞍山、吉林等地,专案组派员分赴两地,对同批次枪箱进行痕迹复查。

在异地箱体上采集到了来源高度一致的袜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画像得以进一步精确。

将全部相关内部人员确定为10名之后,专案组引入心理生理测试手段,10人依次接受检测,9人结果正常,只有一人的测试数据出现了持续性的显著异常。

而当专案组翻开那份记录着异常结论的检测报告,将上面那个名字与全部已掌握的袜印比对结论、排班记录和体貌画像逐项对照之后,室内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

那个名字背后对应的,是4号仓库里所有人眼中最沉默、最本分、自打来到这座仓库就从未让任何一个人产生过一丝怀疑的那个人……

而当预审人员最终将排班记录与那份测试报告并排放在桌面上时,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接下来等待着他们的,将会是一份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的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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