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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9号公告正式施行,增设《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和《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2张附表,白酒消费税征管迎来系统性重构。
本次新规对于“20%从价税+0.5元/500ml从量税”的税率不变,核心聚焦关联交易监管与申报透明化,明确“60%孰高计税原则”与销售信息的全链路披露。
对于白酒消费税申报新规,酒企该如何正确理解并规范执行?这又将对酒企经营、渠道生态和市场格局带来那些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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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销售全链路,新规监管核心逻辑
长期以来,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行业普遍采用“酒厂出厂—关联销售公司”的多层级销售模式。这既有酒业发展进程、渠道演化的历史原因,也有基于财税规划、渠道分工的现实考量。
2026年白酒消费税新规直击这一痛点,以“计税规则重构+申报透明化”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穿透式的监管体系,在纳税信息申报、核心计税规则、区分不同销售对象等方面作出明确且刚性的规定。
首先,信息申报监管升级,两张附表闭环管控。新规新增的《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与《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两张强制附表,实现交易信息的全披露和销售流程的全追溯。
《白酒消费税计算明细表》要求分客户、分规格填报销量、出厂价、计税价等15项核心数据,精准记录每笔交易细节。其中,“本期销售数量”,为填报当期该白酒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已开票及未开票销售数量。
《白酒生产企业关联销售单位信息报告表》要求披露所有关联方(含间接持股)的名称、持股比例、关联时间等6项信息,关联关系变更需即时更新并永久留存记录。
两张附表协同发力,形成“价格可追溯、关联可核查、数据可比对”的监管闭环,让税收征管的精准度、透明度与震慑力全面升级。
其次,核心计税规则,设定“60%孰高原则”。
新规明确白酒关联交易计税核心规则:酒企将白酒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且该产品暂无税务机关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申报计税价格统一取“企业加权平均出厂价”与“关联方终端对外售价×60%”二者中的较高值。这一规则为企业日常纳税申报的刚性标准,无需等待税务机关事前核定。
其中,“出厂价”应填报当期白酒产品换算为500毫升(克)的加权平均出厂价格,即已开票及未开票销售额合计除以当期该白酒产品换算为500毫升(克)的销售数量填报。
最终的“申报计税价格”,即白酒生产企业针对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的白酒产品。如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孰高者填报;
如果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按照出厂价格与关联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孰高者等规定填报。
再者,明确细化白酒生产企业的关联销售单位信息。顾名思义,关联销售单位,是指与该白酒生产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机构。
据相关规定,一是一方直接/间接持股≥25%,或同为第三方持股≥25%;二是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50%;三是双方在专利/非专利技术提供、关键管理人员委派以及在资金、经营、购销上有直接/间接的控制关系或利益关联的。
酒业常见的关联销售单位包括,既有酒厂自己开办、控股的销售公司,也有同集团旗下的销售企业,还有老板、股东及其家人掌管的经销门店和合作代理商,甚至是多层股权间接设立的下级销售公司,也会被认定为关联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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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计税价格,怎么核定?
关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
具体核心标准为:当白酒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低于关联销售单位的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按照关联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60%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通俗理解“60%孰高原则”:酒厂将产品卖给关联销售方、且无税务核定底价时,无论定价高低,均自动对比出厂价与终端售价60%并从高计税;
若出厂价过低、不足终端价七成,不仅要按60%底价计税,还会触发税务正式核定最低计税价,后续长期按该底价管控计税。
对于已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产品(含购进、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产品,下同),不论生产企业将其销售给关联销售单位还是非关联销售单位,均应按出厂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申报计税价格。
以具体案例直观说明:某酒企将单瓶白酒以3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关联销售公司,该产品关联方终端对外售价为1000元/瓶。
按照新规规则测算,关联方终端售价的70%为700元,企业300元的出厂价远低于该标准,触发税务核定门槛。同时,终端售价的60%为600元。
按照60%孰高申报原则,企业计税价格取300元与600元的较高值,即按600元计税。相较于以往部分企业低价申报的模式,计税基数提升,涉税合规性显著强化。
白酒新产品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根据规定,白酒新产品的出厂价格高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60%(如果关联销售单位当月未发生对外销售,按其最近一次发生对外销售月份的对外销售价格60%计算,下同)的,按出厂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出厂价格低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60%的,按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的60%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关联销售单位在此前未发生过对外销售,暂按出厂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具体申报时间,按月纳税申报的白酒消费税纳税人,自2026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填报;按季进行纳税申报的白酒消费税纳税人,自2026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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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新规,酒业合规化再升级
白酒消费税新规,不仅带来酒类生产企业短期利润调整,也将改变白酒的竞争逻辑,推动行业迈向合规化、品牌化、集中化、渠道扁平化的新发展阶段,酒业格局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与重构。
从行业发展大局看,和君咨询集团副总经理、酒水事业部总经理李振江表示,白酒消费税的申报新规有着十分重要的正向导向。部分酒企短期面临一定压力,但长期将持续利好酒类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稳固行业发展的基本盘。
从政策影响维度来看,创为酒业咨询董事长邵伶俐表示,以头部酒企为代表的主流有着成熟规范的财务体系,依法合规纳税,消费税申报新政对其经营销售、利润体系无实质冲击。
同时,部分中小酒企在过往的运营模式、计税方式与新规要求存在偏差,接下来必须主动适配政策,对自身的业务模式做出相应调整。
在合规化浪潮下,酒企的经营扩张、融资合作、品牌发展合规运转,行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全力打击恶性价格竞争、偷税漏税等乱象,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2026年白酒消费税新规,是白酒行业发展的重要分水岭。未来,白酒行业将告别粗放增长的旧时代,迈入合规有序、品牌集中、品质升级的新阶段。酒企要主动拥抱合规、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力,在行业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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