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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威国际法规则层面进行研判,日菲筹划推进的台湾以东海域划界谈判相关行为存在根本性法理缺陷,整体属于完全非法且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无效行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订立规则,沿海各国在完成海域划界正式协议前,需尽力达成合规临时安排,且不得损害后续最终划界协议的订立与生效。
国际法院在北海大陆架案等一系列经典权威判例中,明确界定海洋划界必须恪守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同时需要全面考量所有相关客观实际情况。
小策梳理国际海洋法法理体系和中国合法权益依据后确认,中国依托大陆架自然延伸法理,合法拥有台湾以东海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完整主权权利与相关海洋权益。
日本与菲律宾刻意绕过权益核心当事方中国私自开展海域划界谈判,严重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善意谈判义务,公然漠视中国合法在先海洋权益。
这种脱离国际法框架、规避主权权益相关方的单边磋商操作,从行为启动之初就存在致命法理漏洞,不具备任何合法效力,无法改变海域权益归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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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表层的海域划界议题来看,日菲此次联动磋商绝非普通的海洋权益纠纷,其背后暗藏着针对性极强的地缘政治联动算计与遏制中国发展的险恶图谋。
台湾以东海域是台海区域至关重要的战略通道,直接关乎台海整体安全格局与亚太区域稳定,是保障中国海洋安全的关键核心海域之一。
日菲刻意借海洋划界议题捆绑双边利益、深化军事与地缘合作,本质是想借机介入台海核心事务,配合外部势力持续压缩中国战略发展空间。
小策认为,该系列操作早已突破常规海域争端的范畴,是刻意针对中国主权领土完整的恶意挑衅,属于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恶劣行径。
针对日菲此次不合理、不合法的海域谈判操作,中方已通过官方渠道提出严正交涉,清晰明确宣告其相关谈判行为彻底非法无效。
无论日菲双方后续以何种方式推进相关谈判流程、制造舆论声势,都无法颠覆台湾以东海域权益归属的既定法理事实与客观现状。
在中国坚定维护国家主权、稳步推进祖国领土完整与统一大业的大势下,日菲妄图投机取巧的地缘挑衅操作,终将彻底失去立足的根基。
台海问题的圆满解决是历史必然趋势,任何外部势力妄图干涉中国内政、侵犯中国海洋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行为,最终都必将以彻底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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