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信披违规处罚下达,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6年5月20日东方时尚(603377)实际控制人徐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闫文辉、王红玉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前,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经调查,东方时尚2022年未对其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16.83元和18,931,027.65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7%和82.33%。
2024年4月30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并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公司董事长徐雄,总经理闫文辉,副总经理王红玉均是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北京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以上3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共计260万元罚款。
另外,东方时尚正处于预重整阶段。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表示,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22年4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并亏损,且2023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东方时尚的投资者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专注股民证券维权业务,团队深耕该领域十余年,且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受益匪浅的专业法律知识。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目前代理诚益通(300430)、五粮液(000858)、兴化股份(002109)、东珠生态(603359)、实达集团(600734)、向日葵(300111)、贵州百灵(002424)、太极股份(002368)、迪瑞医疗(300396)、易华录(300212)富恒新材(920469)、湘邮科技(600476)等百余家公司上市公司索赔案件。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多年来累计为近万名股民获得卓朗科技(600225)、易事特(300376)、摩登大道(002656)、天神娱乐(002354)、金正大(002470)、仁东控股(002647)等百余家上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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