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黄华 陈杨
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5月25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下称《指南》)。针对当下网络售药依旧存在不凭处方售药、处方审核不到位、虚假宣传等问题。《指南》明确提出“实名购药、配备药师、信息真实、风险预警、未成年人保护”等多项规范销售流程的要求。
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白文慧律师和崔连宁律师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本次《指南》的核心在于从“原则要求”细化到“实操标准”,意味着处方药网络零售行业监管从“事后追责”走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同时进入了强监管、细规则、高技术的新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新要求依然延续此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继续保持对减肥药为主的网售处方药强监管姿态。
先方后药,禁止AI处方
白文慧和崔连宁提到,当下网售处方药最突出的灰色地带在于用户先下单、后补处方,或通过互联网医院快速开方“走过场”。
实际上,经诊断、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国际上通行的监管原则,目的在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界面新闻注意到,根据现行法规,互联网处方购药仅面向复诊患者,首诊须在线下实体医疗机构完成。因此,在电商平台可见要求用户勾选"确认已在线下就诊",实质就是对复诊资质的合规性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一旦用户勾选"确认已在线下就诊",电商平台并无后续核验机制确认其勾选的真实性。这样导致的结果便是,以此前的网售减肥药为例,平台表面上履行了复诊合规程序,但仍可能实为大量减重心切且未经诊断的用户大开方便之门。
界面新闻在5月25日实测发现,当前主流电商平台销售信达生物玛仕度肽注射液(信尔美)时,未强制要求上传纸质处方单,购买用户仅需通过平台预设的问诊流程,即可在线获取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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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述这类处方的显示也非常简单。该处方中,患者用药量超过7日,医师仅在补充说明栏标注"患者因病情需要开具超七天药量",但未履行任何询问或核对程序。而实际情况是,电商平台在上线玛仕度肽注射液时,将2周设为初始用药周期,用户一旦发起处方申请,系统也就默认生成2周及以上剂量的处方——超量用药实为平台预设规则所致,而非基于个体病情评估。
这与《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中要求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并注明日期”差异较大。
对此,本次《指南》明确提出,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要确保本企业的处方审核工作由执业药师开展,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或者人工智能代为实施。并且为保证处方审核质量,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需将处方审核人员的日均审方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白文慧和崔连宁告诉界面新闻,《指南》还规定处方药页面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处方通过审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不得提供购买选项。在流程上以审前信息屏蔽+处方审核前置+全流程追溯的方式,以阻断“先购药、后补方”的路径。
除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外,《指南》亦明确了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机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日常巡查、违规处置、报告上报机制;同时明确入驻商家质量安全首责。平台首页、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由此形成责任闭环。
前述问题实则与《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中要求的“第三方平台/网站(含应用程序)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药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或者提供药品说明书,页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相违背。
前述律师认为,合规可控的引流方式则是将科普与销售严格分离。例如企业或医生可制作发布纯粹的疾病科普、健康知识内容,建立专业可信的形象,引导用户前往互联网医院咨询;或在具备资质的平台内严格遵守“先方后药”原则,在处方审核通过后,向用户展示清晰的药品信息,不得在首页或未审方前展示药品包装及说明书。
同时,在当前的电商平台上仍存在大量关于处方药适应症的信息。这实际起到了宣传之效。如在某电商平台上,信达玛仕度肽注射液(商品名:信尔美)产品页面上依然有关于强效减重、燃脂护肝的表述。![]()
此外,平台会以科普画报的形式展示玛仕度肽注射液的一些临床试验数据,如可降低80%肝脏脂肪含量、缩小腰围14厘米、减少颈围3厘米,体重降幅20%等。需要说明的是,前述数据是在特定的临床入组人群中产生,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群都可获得此效果。
严防诱导不合理用药
另一方面,《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也对限制处方药滥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提出,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销售处方药的过程中,不得引导消费者过度使用药品或者不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
这也恰是当前网售处方药的一大重灾区。不难发现,当前电商平台的GLP-1类处方药动辄2周剂量、4周剂量,抗生素类产品阿奇霉素(希舒美)甚至出现了6盒装。![]()
同时,在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引导联合用药的情况。如用户在选购阿奇霉素(希舒美)之际,平台会推荐联合使用复方甲氧那明胶囊(阿斯美),这两类产品均属于处方药。而念慈庵枇杷膏、盐酸氨溴索分散片等非处方药也常出现在联合用药推荐中。
界面新闻注意到,当下减重等消费属性强、更加To C的处方药在电商平台上的竞争日益激烈,玩法也更加多样。如电商平台的GLP-1类处方药动辄2周剂量、4周剂量,抗生素类产品阿奇霉素(希舒美)甚至出现了6盒装。
同时,在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引导联合用药的情况。如用户在选购阿奇霉素(希舒美)之际,平台会推荐联合使用复方甲氧那明胶囊(阿斯美),这两类产品均属于处方药。而念慈庵枇杷膏、盐酸氨溴索分散片等非处方药也常出现在联合用药推荐中。![]()
本次《指南》亦对网售处方药的营销动作做出规范。其第十七条明确提到,不得引导消费者过度或不合理用药,不得以买赠等方式赠送处方药,包括以答题竞猜、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提供处方药;以提货卡、核销码等形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处方药;将处方药与其他商品或者药品以商品组合形式向消费者销售等。
另外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与治疗目的不符的药品,包括以营销为目的的短视频发布、直播推广、私域销售等。
白文慧和崔连宁向界面新闻指出,《指南》对“买赠”行为进行列举式解释,并以“包括但不限于”兜底,防止变相规避,体现出监管对处方药促销行为零容忍,严防诱导不合理用药。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指南》还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审核发现处方上的用药对象是未成年人时,应告知其购买处方药需监护人同意,在相关专业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向其警示用药安全风险,必要时进行拦截,避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不过该要求如何落地有待观察。白文慧和崔连宁告诉界面新闻,在具体操作上,网售处方药主体和平台可以结合身份证、银行卡校验、人脸识别等实名技术手段,对下单用户和用药人进行身份和年龄初步判断,在提交需求、确认订单、审核处方时等关键环节进行强制弹窗确认。对下单用户或用药人是未成年人的订单,客服主动介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疑似监护人确认,并留存沟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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