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潮州市金山教育集团发布公告,自2027年秋季招生起,包括市金山实验学校、市高级实验学校、市绵德小学、市实验学校在内的四所义务教育阶段成员校,将实施“长幼随学”政策。
据公告,“长幼随学”适用对象为2026年及以后通过社会公开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其符合条件的弟妹可自愿申请直接入读同一学校起始年级,其他招生类别不纳入范围。“长幼随学”适用对象申请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该对象的哥哥或姐姐为上述四所学校的非毕业年级在读生;本人符合当年电脑摇号报名条件;兄弟姐妹为同一父母(含领养、继子女等法定关系)。
新政明确,自2027年秋季招生起,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录取后,报市教育局备案。“长幼随学”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原则,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已在其他学校注册的学生不得申请;若申请人数超过当年度摇号空余学位,将通过摇号方式录取;家长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及摇号资格。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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