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很多让人无法理解,
但又很表象的,无法根除的社会矛盾,
恰恰证明了愚昧这个词在当今世道下,
正在以拙劣的方式发光发热。
比如一个很典型的现象,
过马路玩手机。
红灯开始有规律的闪烁,车流正在有序驶来,
有人却依旧低着头,指尖点击的频率与其“勇往无前”的频率几近一致,
他们穿过马路时的姿态,不像是一个拥有着最基本交通尝试的正常人,
反而他们的举动,似乎在证明着一种从未被证实过的自信,
一种全世界必须让着他们的自信。
早些年的时候,我一直无法理解这种行为的真实性,
因为这种行为看起来太过荒谬,
且荒谬的“不似该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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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不要玩手机这件事,不存在什么复杂的道德问题,
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基于本能的生存常识,
就像不会有人认真讨论“睡觉前要不要系鞋带”一样,
过马路该不该看路,本该是一个无需争辩的问题。
可后来我意识到,我错估了一些人对于风险问题的理解方式,
是的,不是深度,不是广度,不是对生命意义的讨论,
而是一种方式。
事实上,任何一个神志清醒的人都知道过马路的时候应该做什么,
面对车来车往,危险和威胁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过马路还要玩手机的人,并不是真的不清楚危险的存在,
而是固执的认为,这些危险跟自己无关,
或者说如果有危险,
那也不是别人要注意的,不是自己需要关注的。
这种认知,是一种微妙且非常“现代化”的认知结构。
当我们把这种现象加以总结性的观察会发现,
一些人对于错误行为的实质性定义,
并不是以“我是否做了危险的事”为认知主旨,
而是会关注“别人是否因此伤害了我”作为判断风险的唯一标准。
于是乎,此番逻辑的荒谬演绎下,
事实的发展进程,也朝着近乎荒诞的方向位移,
他们认为,我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没什么问题,
如果我被撞到了,那就是撞到我的人有问题,
进一步说,我无视规则没有任何问题,
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大家不能包容我理解我,
我可以不用承担后果,但别人必须为我导致的后果负责。
事实上,真的因此受到了人身安全的威胁,
讲“谁的问题”其实反倒是晚了,
因为如果在发生之前就意识到,
什么事情是不该发生的,
那么趋利避害的本能,就会让那些不该发生的事情不会发生,
而一旦发生了,要么是趋利避害的理解方式错了,
要么,就是从这个问题的底层逻辑上,
早已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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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手机的理由或许很多,但因为沉迷手机而忽视安全的理由,
在我看来,理由再多都不可能成立。
诚然,对于即时刺激所引发的联想,
或许确实能让一些没有安全意识的人,找到了一个“自恃”的理由。
这也不止是过马路玩手机的问题,
很多社会现象的背后,都暗藏着同一套逻辑系统,
有人沉溺于短期超额消费,却默认未来一定会有人替自己兜底,
有人长期用极端情绪处理问题,
却始终觉得关系破裂都是别人的错,
有人熬夜透支自己的身体,却坚信疾病永远不会轮到自己。
这些人并非不知道问题的实质症结究竟出在哪里,
只是高估侥幸的念想,
牢牢占据着对事实的判定标准:
所谓侥幸,可不是幸运的预兆,
而是不幸的前兆,
人这种不幸的必然性,
恰恰印证了因果之间逻辑的总要性:
如同久赌必输的道理,
问题不在于输的时机,
而在于赌这种行为的代价之中,
不可控的事实,
不过是其中微不足道的必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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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越来越觉得,看一个人是否清醒,
很多时候并不体现在他说了多少大道理,而在于他是否具备一种能力,
在事情还没有失控之前,就愿意主动约束自己。
因为清醒的前提,从来不是“我想怎样就怎样”。
所以清醒的本质,不是反对冲动,
而是反对不清醒。
如今很多荒诞现象的根源,恰恰就是这种行为表现的反馈
他们把“妨害他人”当成个性,
把“不负责”当成真实,
把“别人必须包容我”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社会义务。
于是有些人低头穿过马路时,神情甚至是坦然的,
他们蔑视风险的理由,
只是因为他们从不相信,
所谓惨痛的代价,
必然会落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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