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本该是怀揣梦想、眼里有光的年纪。可有人,却已经坐在了被告席上。
近日,施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涉案近70万元,涉案人员全是95后、00后,最年轻的只有19岁。一群本该踏实奋斗的年轻人,被“轻松赚快钱”的假象蒙蔽,一步步走进深渊。
手机里,动动手指,转个账,钱就来了,佣金一笔笔到账。这样的“副业”,听起来确实诱人。
张某甲、杜某等人就是这样想的。他们在网上认识上游的不法分子,明知对方转来的钱是诈骗、盗窃所得,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把自己的账户交了出去。钱进、钱出,一笔笔流转。
尝到甜头后,他们又拉上身边的朋友、同龄人,一起“跑分”,一起洗钱。短短时间内,涉案资金流水逼近70万元。
其中,张某甲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本该痛改前非的他,却依旧心存侥幸,再次踩进同一条河流。身为累犯,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从严惩处。
本案中有一对夫妻,双双涉案。他们本想着靠“兼职”补贴家用,让日子宽裕些。结果,两人同时被查,同时身陷囹圄。最让人心疼的,是他们年幼的孩子。那个还不懂事的孩子,本该在父母怀中安稳长大,却因为父母的一时糊涂,失去了完整的家。大人犯错,孩子埋单——这大概是最残忍的现实。
一时贪念,毁了前程,散了家庭,伤了孩子。这是触碰法律底线最真实的代价。
为什么有许多年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踩进同一个坑?
法官介绍,这起案件里,涉案人员都为95后、00后。他们熟悉网络,手指一动就能完成一笔转账,却唯独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在他们眼中,“洗钱”这个词太遥远,他们看到的只是“帮人转个账”“赚点零花钱”。他们渴望动动手指就获得远超体力劳动的收入,把严重的犯罪行为,简单粗暴地定义为“兼职”或“副业”。
更可怕的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犯罪。
他们以为,只是帮人转个账,算不上什么大事。却不知道,刑法第312条写得清清楚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代收的,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旦定罪,案底终身。考公、参军、入职正规单位,都会受阻。甚至将来孩子的政审、求职,也会受到影响。
这世上没有“躺赚”的钱。那些号称“低风险、高回报”的兼职,全是陷阱。那些看似轻松到手的钱财,全是深渊。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和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绝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绝不帮助陌生人转账、取现、刷流水;绝不轻信“高佣金、低风险”的网络兼职。一旦发现类似行为,立即远离并主动报警。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张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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