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忻州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忻州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的申请》(忻园[202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人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4-140900-89-05-354750
三,建设单位:忻州市园林服务中心
四,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主城区人民公园现有用地范围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工程2540m2,其中新建邻里服务驿站1100m²、市民文化厅440m²,全龄运动汇1000m²;
2、公园假山维修改造总面积843m²;
3、忻州市人民公园的西南角提升改造工程12560m²,其中活动场地及道路铺装5918m²,室外标准篮球场962m²,绿化工程5680m²,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4、拆除假山原有锈蚀钢骨架及西南角现状场地12900m²;
5、购置相关公园游乐设施及体育设施。
六,总投资及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579.5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解决。
七,项目建设期:9个月。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900202600006号)
九,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项目招标;首个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招标计划。
十,如项目属于以工代赈重点项目,请落实好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发改〔2023]47号)文件精神。
十一,项目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规范建设。接文后,请你单位按国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完善相关开工审批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要重视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好项目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忻州市行政审服务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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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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